一、
(略):XM2024-DZ001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08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及公告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定标原则中:
(二)商务评分(F2):按15分评分法,商务评分考虑下列因素:
(略)
细则内容
满分
分值
1-1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IAF、CNAS认可标志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包含:办公家具的设计、生产、销售)完全满足得3分,缺项不得分。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或
(略)站查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3
更改为:
(二)商务评分(F2):按15分评分法,商务评分考虑下列因素:
(略)
细则内容
满分
分值
1-1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CNAS认可标志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包含:家具)完全满足得3分,缺项不得分。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或
(略)站查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3
2、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定标原则中:
“(三)价格评分(F3):按30分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各有效标投标报价进行审核确定评标价,并将最低有效标的评标价设为基准价,定其价格得分为30分。按公式:价格得分=30´(基准价/各个通过审核的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计算,由此算出各个通过审核的有效投标人的价格得分。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评分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也有小微企业制造的,不享受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对其提供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报价给予15%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该投标人的评标价参与价格评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单位:
(略)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有关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附加项目——节能、环保评分(B=B1+B2):有节能(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除外)、环保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产品,且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在评标时将给予加分,具体如下:
a.同一合同包内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为20%(含20%)以下的,分别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的4%的加分及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的4%的加分;
b.同一合同包内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为20%(不含20%)至50%(含50%)的,分别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的6%的加分及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的6%的加分;
c.同一合同包内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为50%以上的,分别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的8%的加分及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的8%的加分;
d.投标人应分别明确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的名称:
(略)
e.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优惠。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优惠。
(五)综合得分=F1+F2+F3+B。
备注:1、技术商务评分中涉及排名情况的评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得出排名。
2、业绩作为评分条件的,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
(略)站中标(成交)
(略)址)、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单位:
(略)
更改为:
“(三)价格评分(F3):按30分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各有效标投标报价进行审核确定评标价,并将最低有效标的评标价设为基准价,定其价格得分为30分。按公式:价格得分=30´(基准价/各个通过审核的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计算,由此算出各个通过审核的有效投标人的价格得分。
1、“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评分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也有小微企业制造的,不享受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对其提供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报价给予15%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该投标人的评标价参与价格评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单位:
(略)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有关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节能、环保产品价格扣除:有节能(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除外)、环保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产品,且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在评标时将给予评审价格扣除,具体如下:
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实施优先采购的产品,给予产品价格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采购标的同时包含其它非优先采购产品的,投标人须对优先采购产品和非优先采购产品进行分项报价,非优先采购产品的报价不得享受给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优惠。
(四)综合得分=F1+F2+F3。
备注:1、技术商务评分中涉及排名情况的评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得出排名。
2、业绩作为评分条件的,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
(略)站中标(成交)
(略)址)、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单位:
(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13日2024年05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釆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电话:
(略)、
(略)
(略)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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