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拟单一来源采购“
(略)维保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我院于2000年开始使用“
(略)”,
(略)业务稳定运行,
(略)能正常运行,参考《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6款“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
(略)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因此,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
(略)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7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
(略)
联系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监督部门:
(略)监审处
联系地址:
(略)
联系电话:
(略)
(略)信息科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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