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4年农作物秸秆
饲料化示范基地建设承担主体的公告
根据《
(略))文件要求,拟
(略)辖区内依托规模种养主体打造秸秆饲料化示范展示基地,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基地建设的承担主体。
一、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定种养规
(略)级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具有基地建设所需的场地、机械设备、专业人员,秸秆的年利用量在4500吨以上;可以组织1-2次种养大户观摩学习会,辐射带动农户。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3、
(略)农业农村局和属地政府的指导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基地建设任务,接受监督检查。
二、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书。
4、用地权属证明。
5、审批表(见附件)。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17:00,
(略)农业农村局将择优确定基地建设承担主体。
联系地址:
(略)
附件:
(略)2024年农作物秸秆饲料化示范基地申报审批表
(略)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13日
附件:
(略)2024年农作物秸秆饲料化示范基地申报审批表.docx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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