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
(略)
(略)承担“
(略)次小薪材、农作物、棉秸秆及芦苇粗加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
(略)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
(略)
1.
(略)络链接
链接:https://
(略)-SDyhVm1IvsrLklB5A?pwd=jcvv提取码:jcvv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
(略)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以致电建设单位:
(略)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工程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具体公众范围为新疆维吾尔
(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略)工
(略)、博斯腾湖乡(库代力克村)及周边可能受影响的企业与个人。
三、
(略)络链接
(略).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略)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
(略)
(1)本项目建设单位:
(略)
单位: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子邮箱:
(略)
(2)环评单位:
(略)
单位:
(略)
通讯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子邮箱:
(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略)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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