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乡村供排水一体化项目(南李村镇供水厂)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的批复
新环告审【2024】003号
(略):
你单位:
(略)
一、
(略)及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略)
二、你公司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三、该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在项目投产前,取得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并作为申报排污许可证的条件。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0二四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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