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管理人文件
(略)重整文字[2023]第35号
“石林·东门坊”项目购房人公告
石林彝族
(略)《决定书》
(略)管理人。
“石林·东门坊”项目源起于石林彝族
(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破产重整程序下,
(略)(以下简称“
(略)”)购房人群体问题,制定如下处置方案:
一、
(略)与购房人之间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购房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略)签订了《商品房购销合同》或相关法律文件,且经管理人在第一批至第五批债权公示中认定其债权性质为“消费者购房人优先权”的债权以及“普通债权(购房)”的债权;
2.未通过诉讼(仲裁)、协议等方式:
(略)
3.本项目的重整计划草案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自裁定书出具之日起30日内,债权人需按照附件1载明的金额一次性缴纳全部购房尾款;若项目转入破产清算程序的,则自财产变价方案表决通过之日起30日内,债权人需按照附件1载明的金额一次性缴纳全部购房尾款。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管理人有权解除《商品房购销
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1.不满足本公告第一条要件之一的;
2.购房人不同意按本公告第一条内容处理的;
3.对已通过司法程序解除《商品房购销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的,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商品房购销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已经解除;
4.
(略)出借款项或因对该类主体享有其他债权,以提供担保或以物抵债为目的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或相关法律文件;
5.
(略)项目,无法办理银行按揭贷款,需债权人自筹资金,于前述期限内缴纳完毕全部购房尾款,否则管理人将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以“消费者购房人优先权”或“普通债权(购房)”确认其债权,并依据重整计划草案进行最终清偿;
6.购房人因《商品房购销合同》或相关法律文件解除而需要申报债权的,应及时向管理人申报。
三、其他
1.管理人将于“
(略)管理人”微信:
(略)
2.
(略)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或相关法律文件的购房人。
(略)管理人,如购房人有任何疑问,可通过电子邮件、致电等方式:
(略)
(略)管理人
2024年4月30日
管理人办公地址:
(略)
联系电话:
(略)
电子邮箱:
(略)
管理人微信:
(略)
附件“石林·东门坊”项目购房人公告-文35.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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