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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机关围墙喷真石漆、小中甸、上江、五境派出所瓦屋面漏水、翻盖及其他零星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 - 迪庆 发布日期:2024-05-06
所属地区:云南 - 迪庆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5/0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87-8889-8240
香格(略):RJ2024(GC)-12)
项目所(略):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略)一、招标条件
本香格(略)公安局机关围墙喷真石漆、小中甸、上江、五境派出所瓦屋面漏水、翻盖及其他零星维修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0.629423万元,招标人:(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约406294.23元(具体金额以拦标价为准)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香格(略)公安局机关围墙喷真石漆、小中甸、上江、五境派出所瓦屋面漏水、翻盖及其他零星维修改造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香格(略)公安局机关围墙喷真石漆、小中甸、上江、五境派出所瓦屋面漏水、翻盖及其他零星维修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者相关证明材料;(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二年(2021年至2022年或2022年至2023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
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或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2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略)
5其他要求:(1)单位:(略)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信誉要求: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略)
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相关信誉承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香格(略):RJ2024(GC)-12)已由中共香格(略)公安局委员会会议纪要(2024年第7期)等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日常运行公用经费中支出,资金已落实。(略)受香格(略)公安局的委托,本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略)
二、招标概况及范围2.1
项目名称:(略)
2.2(略):RJ2024(GC)-12。
2.3项目建设地点:(略)
2.4项目总投资:约406294.23元(具体金额以拦标价为准)。
2.5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6招标规模:派出所瓦屋面漏水、翻盖及其他零星维修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7建设性质:维修、改造。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者相关证明材料;(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二年(2021年至2022年或2022年至2023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或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3.2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
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3.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项目经理:(略)
3.5其他要求:(1)单位:(略)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信誉要求: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略)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略)
(4)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单位:(略)
5、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24年05月17日上午08:30-09:00。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17日上午09:00。
5.3响应文件的递交(开标)地点:(略)
5.4现场递交:纸质版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光盘)。
注:响应文件(光盘)应与纸质响应文件同时递交,且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将投标正、副本文件及光盘装入响应文件袋中加以密封,并在封贴处盖密封章(或公章)。注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5.5逾期送达的、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6.(略)(略))上发布。(略)站发布的信息为准,(略)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监督部门:香格(略)公安局8.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略)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香格(略)公安局。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略)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香格(略):RJ2024(GC)-12)已由中共香格(略)公安局委员会会议纪要(2024年第7期)等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日常运行公用经费中支出,资金已落实。(略)受香格(略)公安局的委托,本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略)
二、招标概况及范围
2.1
项目名称:(略)
瓦屋面漏水、翻盖及其他零星维修改造项目。
2.2(略):RJ2024(GC)-12。
2.3项目建设地点:(略)
2.4项目总投资:约406294.23元(具体金额以拦标价为准)。
2.5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6招标规模:派出所瓦屋面漏水、翻盖及其他零星维修改造(具体详见工
程量清单及图纸)。
2.7建设性质:维修、改造。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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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者相关证明材料;(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二年(2021年至2022年或2022年至2023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或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2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3.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项目经理:(略)
3.5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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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略)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信誉要求: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略)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略)
5、响应文件的递交10
5.1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24年05月17日上午08:30-09:00。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17日上午09:00。
5.3响应文件的递交(开标)地点:(略)
5.4现场递交:纸质版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光盘)。
注:响应文件(光盘)应与纸质响应文件同时递交,且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将投标正、副本文件及光盘装入响应文件袋中加以密封,并在封贴处盖密封章(或公章)。注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
5.5逾期送达的、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6.(略)(略))上发布。(略)站发布的信息为准,(略)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监督部门:香格(略)公安局8.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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