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
(略)年度)成交结果公告
一、
(略):FS
(略)210
二、项目名称:
(略)
三、成交信息
联合体主体方供应商名称:
(略)
联合体参加方供应商名称:
(略)
联合体主体方供应商地址:
(略)
联合体参加方供应商地址:
(略)
成交金额:壹佰玖拾陆万伍仟元整(小写:
(略).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服务范围:根据部、省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六安实际,开展
(略)2024
(略)国土空间监测及2025年更新工作。依据省级国土空间监测实施方案要求,以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依据当年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和满足要求的相关专题资料,完
(略)1.545万平方公里监测要素属性细化补充、
(略)更新以
(略)监测范围内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单体建筑的采集工作,最终形成基础数据成果、数据库成果、统计成果和相关分析成果,
(略)。
服务要求:(1)验收要求:项目汇交至国家并下发正式成果。
(2)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国家秘密的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管理,确保不发生失密、泄密问题。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2年内完成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1)验收要求:项目汇交至国家并下发正式成果。
(2)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国家秘密的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管理,确保不发生失密、泄密问题。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晓梅、唐从宽、吴迎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2.272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5.33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
(略)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
(略)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
(略)
(2)采购人:
(略)
(3)被质疑人名称:
(略)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十、附件
1、二轮报价表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联合体协议
2024年4月30日
公示地址: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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