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15日裁定认可的《
(略)破产清算案财产分配方案》,本公告公示5日后,管理人将按照《
(略)破产清算案财产分配方案》及《
(略)破产财产分配计划表》的规定开展破产费用、职工债权及税款债权的分配工作。本次分配工作结束后,
(略)破产财产进行梳理,若有剩余财产可供分配,管理人将另行公告后进行最后分配。
(略)破产财产分配计划表
单位:
(略)
一、破产费用顺位分配情况
(略)
债权人名称:
(略)
分配金额
备注
1
案件受理费
7,937.95
2
管理人报酬
143,065.53
合计
151,003.48
二、职工债权顺位分配情况
(略)
债权人名称:
(略)
分配金额
备注
1
李志东
133,901.79
2
徐永强
49,819.10
3
张勇
49,927.41
4
扬菊
7,500.00
合计
241,148.30
三、税款债权顺位分配情况
(略)
债权人名称:
(略)
分配金额
备注
1
国家税务总局景谷傣族彝族
(略)税务局
36,506.08
合计
36,506.08
(略)管理人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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