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周转房、公租房、廉租房附属设施及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略)(略)周转房、公租房、廉租房附属设施及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略):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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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
(略)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项目规模:实施建筑改造、室外铺装及其附属,并实施室外排水等;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县级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2.4建设地点:
(略)
2.5计划工期:4个月(12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三、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须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资质,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申请人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4.1获取:
(略)
4.2获取:
(略)
五、申请人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
(略)
5.2未按要求加密或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
(略)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公告在《西藏
(略)(略)》(
(略).cn/)上发布。
七、其他
7.1按照《关于印发〈
(略)不见面开标交易规程(试行)〉和相关流程图(试行)的通知》的要求,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不需要前往开标现场。
(略)不见面开标大厅以保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如因投标人原因,投标截止时间“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界面未显示”在线”状态的投标人,将视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投标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
(略)CA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并对该解释负责。以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
(略)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7.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
(略)
7.3按照中共
(略))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7.4中标单位:
(略)
7.5本项目执行西藏
(略))的规定要求。
7.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应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10%。
7.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
(略)
八、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略)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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