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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消防救援支队训练基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 - 楚雄 发布日期:2024-04-28
所属地区:云南 - 楚雄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4/2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楚雄州消防救援支队训练基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略):Z(略)K(略)
项目所(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略)一、招标条件本楚雄州消防救援支队训练基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68.6万元,招标人:(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楚雄州消防救援支队训练基地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5319.57万元(不含土地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1)新建模拟(略)28平方米,场地硬化、道路、绿化、(略)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楚雄州消防救援支队训练基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楚雄州消防救援支队训练基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相关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证书);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具体包括: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复印件;2023年度及以后新成立法人(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书面承诺即可);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3年01月至今任意2个月的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免缴社保的申请人,应提供依法免税或免缴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2024年度内新成立法人暂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须作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承诺);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资质要求:监理服务单位:(略)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满足的资格要求3.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注: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采购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其报价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精神给予10%的扣除(10%~2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其他要求:(1)与采购人:(略)
(2)单位:(略)
(3)与本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
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1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略)
2.项目地点:(略)
3.项目建设内容:楚雄州消防救援支队训练基地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5319.57万元(不含土地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1)新建模拟(略)28平方米,场地硬化、道路、
绿化、(略)等。
4.采购服务范围及内容4.1监理服务范围:本项目从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满直至项目审计结束为止的监理服务,包括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资料管理,组织协调等的全面监理。
4.2监理服务内容:(1)参与审阅招标施工图纸。
(2)协助业主评审各项工程和设备的投标书,提出评审意见,并协助起草合同、完善合同条款。
(3)协助业主办理开工手续。
(4)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5)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6)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8)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9)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10)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11)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12)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13)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4)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5)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略)
(18)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20)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22)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3)组织工程预验收,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5)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26)服务内容以双方最终签订的监理合同的服务内容为准。
5.采购方式:(略)
6.预算金额:¥68.6万元。
7.最高限价:¥68.6万元。
8.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审计结束止。
9.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略))及国家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确保工程施工一次性验收合格。
9.1本工程的监理服务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建设部颁发的有关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现行的规程、标准、规范、办法及建设部、云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建设工程监理方面的文件、规定。
9.2本工程材料、设备、施工及监理服务必须达到并不限于以下现行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的有关要求,如上述法定要求与标书要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较严格者为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相关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证书);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具体包括: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复印件;2023年度及以后新成立法人(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书面承诺即可);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3年01月至今任意2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免缴社保的申请人,应提供依法免税或免缴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2024年度内新成立法人暂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须作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承诺);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资质要求:监理服务单位:(略)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满足的资格要求3.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注: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采购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其报价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精神给予10%的扣除(10%~2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其他要求:
(1)与采购人:(略)
(2)单位:(略)
(3)与本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略)
3.为保证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略)
4.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递交形式为银行转账,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略)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略)
3.磋商保证金金额:¥5000.00元(伍仟元整),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同响应有效期。4.磋商保证金递交形式:以银行转账、磋商保证保险、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递交。
4.1银行转账,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略)
转出,为便于核实,各申请人办理磋商保证金转账时请备注“楚雄州消防救援支队训练基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字样。若未按时缴纳磋商保证金视为无效响应。
4.2磋商保证保险:各申请人可登录工程保证保险(https://(略)),按提示操作,购买[(略)内开标]或[(略)无需确认]项目的磋商保证保险。并将电子保单(保险凭证)复印件附于响应文件中以供核验。
4.3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应是响应申请人,受益人应是采购人:(略)
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五、开启本项目开启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略)
六、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1.(略)(略).cn/)、(略)(网址:(略))上发布公告,(略)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内容,采购人:(略)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略)
代理机构:(略)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略)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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