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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7日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区级储备粮竞价采购交易公告(第83场)

所属地区:云南 - 曲靖 发布日期:2024-01-11
所属地区:云南 - 曲靖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网上竞价
更新时间:2024/01/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2024年1月17(略)
(略)区级储备粮竞价采购交易公告
(第83场)
(略)委托,(略)将于2024年1月17日举(略)区级储备粮公开竞价采购交易会。拟采(略)区级储备粳稻1800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地点:(略)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7日上午12:00时前。
2.交易时间:2024年1月17日下午15:00时开始。
(具体时间详见交易清单及时间预估)
二、品种、数量、质量及交货地点:(略)
1.标的品种、数量、交货地点:(略)
(略)
(略)
交货地点:(略)
发站
品种
产地
等级
生产年份
数量(吨)
日接受能力(吨)
1
D(略)C
(略)直属库16号仓
产地行(略)内站点
粳稻
黑龙江
二等及以上
2023年
1500
200
2
D(略)C
(略)上坡坡粮站1号仓
产地行(略)内站点
粳稻
黑龙江
二等及以上
2023年
300
200
合计
1800吨
2.质量要求:粳稻须为2023年生产,符合GB(略)《稻谷》二等及以上标准,食品安全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规定及《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贯彻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的通知》(云粮发〔2023〕45号)、《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粮发规〔2021〕30号)要求。
粳稻质量指标:出糙率(二等)≥79.0%、整精米率(二等)≥58.0%、杂质≤1.0%、水分≤14.5%、黄粒米≤1.0%、谷外糙米≤2.0%、互混率≤5.0%:储存指标:脂肪酸值(KOH/干基)≤16.0mg/100g、色泽气味正常、品尝评分≥70分;食品安全指标:铅≤0.2㎎/㎏、镉≤0.2㎎/㎏、汞≤0.02㎎/㎏、无机砷≤0.35㎎/㎏、黄曲霉毒素B1≤5ug/㎏、马拉硫磷≤8㎎/㎏。无霉变、无结块、无污染、无活虫,气味正常,色泽鲜亮,标段粒型、色泽要求一致。以上任何一项指标不合格,均作退货处理。退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自行承担。
3.检验:卖方须按照(云粮发〔2023〕45号)规定的入库必检项目和依据的检验标准组织标的粮食,对所组织标的粮食提供具有资质的专业粮油质检机构的粮食检测报告(检测内容需与本公告要求一致),买方在未收到卖方提供的检测报告前,对卖方所发运的粮食不予组织入库,且该检验报告不作为入库或验收的依据。卖方对所提供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及检测内容完整性负完全责任。
粮食到达交货地点:(略)
标的粮食全部卸入买方仓库,由云南省内具有国家资质的质检机构进行检验,该检验结果作为买方验收依据,根据检验结果付款或作退货处理。
卖方须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供合格的粮食并对所提供的粮食质量负完全责任。经初步检验入库的粮食,在验收环节经云南省内具有国家资质的质检机构进行检验,任何指标不合格,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三、参加竞价交易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认同云南省粮食局《云南省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试行)》(云粮办发[2017]13号文),本公告(包含《交易清单》)所有内容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略)登记注册的会员,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但必须按时交纳资格保证金和预交交易手续费,方可参加本次竞价交易
2.(略)登记注册的非会员企业,需在交易前,携带(1)有效期内的工商企业营业执照、(2)银行开户许可证照、(3)生产许可证、(4)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5)(略)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
五、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
(略)交保证金和预交交易手续费,保证金按稻谷130元/吨收取(其中履约保证金110元/吨、交易保证金20元/吨);交易手续费按成交总金额的3‰向卖方收取。
1.保证金交纳标准:
(略)
(略)
数量(吨)
保证金(元)
预交手续费(元)
合计(元)
1
D(略)C
1500
195000
17000
212000
2
D(略)C
300
39000
4000
43000
合计
(略)
2.保证金及预交手续费必须在2024年1月17日中午12:00前到账,(略)账户后方可取得交易资格。
凡汇款(包括保证金、货款)注明:1.汇款单位:(略)
(略)名称:(略)
六、交易方式:(略)
1.(略)网站((略).cn/centerweb/region/YN),点击右侧栏“(略)”填写用户名、密码、(略)。登录“(略)网站→(略)→登录→专场列表→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2.本场竞价交易按交易节依次进行,每笔交易从标的起价价位开始报价,竞价采购粮食按每吨2元或2元的整数倍递减进行报价。
七、交割、验收与结算
1.本次竞价交易的交货方式:(略)
2.本次竞价采购的标的物,必须为本公告所列示的生产地2023年新产的粮食,粮食发运站点必须为生产地行(略)运输站点,且只能在一个生产地行(略)内的同一个站点发运。如卖方交割的标的物经确认为国家拍卖粮或以前年度生产的粮食,买方一律作退货处理,卖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卖方交割的标的物不是本公告及交易清单列示的生产地行(略)内发运的粮食,买方一律拒收作退货处理。如卖方发运的粮食分属两个不同生产地行(略)或站点的,买方一律拒收作退货处理,凡退货处理的粮食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及相关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3.粮食到达交货地点:(略)
4.交货时间。卖方竞拍成交后,必须于3个工作日内与买方签订购销合同。本次采购需在2024年4月1日前完成质量检验及数量和质量的验收,卖方必须在2024年3月18日前将粮食全部卸入买方仓库,如卖方在此期间内不能完成,按违约处理(其中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4月1日为质检验收期)。在经国家认证认可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进行验收结算,双方签署《验收确认单》。
5.货款结算。卖方在成交签约后,需在一周内向买方提交发货计划并按计划发货,货物全部卸入买方仓库后,经国家认证认可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买方一次性支付所有货款。卖方必须提供相应价款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新粮承诺书,并对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负责,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略)支付流程进行验收结算。买卖双方验收确认完毕后,(略)在收到卖方提交的出金申请后在T+3个工作日内货款全额支付给卖方,以上票据任缺其一视同为卖方违约。
交割结算验收条款中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委托方
八、违约及争议解决
1.买方若出现拒绝质量检验、移动或改变标的的;在规定标准之外收取其他费用的;(略)的要求下,买方能及时履行质量检验、退还相关费用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与卖方达成一致意见的,不再承担违约责任。
2.卖方未在规定入库期限内完成整仓入库或者拒绝执行入库的,构成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为整仓违约,判定违约后扣除整仓履约保证金给被违约方,已入库部分卖方需于十天内全部出库结束。如不能按时出库,买方将强行移库,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费用由卖方承担。
3.卖方因自身原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除外)致使不能按合同约定按时履约的,须向买方提交书面申请,由买卖双方于交割期内签订补充协议,按本公告及补充协议约定向买方支付延期费(延期部分按每月0.02元/公斤支付),方可顺延合同期限,不同意签订补充协议的,视同作违约处理。如因买方原因造成合同延期的,不收取卖方延期费。
如延期后卖方仍未按规定入库期限内完成入库或者拒绝执行入库的,按照本交易公告第八条第二款违约责任处理。
4.买方在任何条件下,对卖方支付的交易手续费都不承担返还责任。
5.卖方出现违约行为,按照云粮办发﹝2017﹞13号《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试行)》、《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采购交易细则》和本交易公告扣划该方整仓保证金或货款作为违约金的,(略)应将整仓履约保证金及时划入守约方账户。买方出现违约行为,按照《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试行)》(云粮办发﹝2017﹞13号)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6.买卖双方如出现商务纠纷,经调解不能达成一致的,向买方企业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以上条款请参与交易的会员客户认真阅读,一旦报名确认后则视同认可以上条款所规定的内容。交易过程中如发生商务纠纷,则以《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试行)》(﹝2017﹞13号)以及本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2.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试行)》(云粮办发﹝2017﹞13号)、《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细则》(云粮办发﹝2017﹞13号)有关规定。
3.《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试行)》、《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贯彻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的通知》(云粮发〔2023〕45号)、《交易清单》、《交易授权书》、《粮食竞价交易购销合同》、《会员权利与义务确认书》(略)网站((略).cn/region/YN)。
十、联系方式:(略)
交易信息部:(略)(略)81
财务部:(略)7传真:(略)7
财务QQ:(略)
公告上未尽事宜请联系委托方电话:(略)

(略)
2024年1月11日
附件:(略)粳稻采购交易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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