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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8日云南省省级政府储备粮竞价采购交易公告(第222场)

所属地区:云南 - 昭通 发布日期:2024-02-21
所属地区:云南 - 昭通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网上竞价
更新时间:2024/02/2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87-8889-8240
2024年2月28日
云南省省级政府储备粮竞价采购交易公告
(第222场)
(略)委托,(略)自2024年2月28日起举办云南省省级政府储备粮公开竞价采购交易会。拟采购云南省省级政府储备粮玉米6个标的13,150吨,粳稻8个标的21,390.817吨,共计:34,540.817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地点:(略)
1.报到时间:2024年2月28日上午12:00时前。
2.交易时间:2024年2月28日下午15:00时开始。
(具体时间详见交易清单及时间预估)
二、品种、数量、质量及交货地点:(略)
1.标的品种、数量、交货地点:(略)
(略)
(略)
交货地点:(略)
发站
到站
品种
产地
等级
生产年份
数量(吨)
1
Y(略)SC
(略)广通粮库17号仓
产地行(略)内站点
甸尾
粳稻
江苏
二等及以上
2023
2,200
2
Y(略)SC
(略)广通粮库18号仓
产地行(略)内站点
甸尾
粳稻
江苏
二等及以上
2023
3,000
3
Y(略)SC
(略)巍山新库17号仓
产地行(略)内站点
大理东
粳稻
吉林
二等及以上
2023
2,960
4
Y(略)SC
(略)巍山新库20号仓
产地行(略)内站点
大理东
粳稻
吉林
二等及以上
2023
2,960.817
5
Y(略)SC
(略)巍山新库21号仓
产地行(略)内站点
大理东
粳稻
吉林
二等及以上
2023
2,960
6
Y(略)SC
(略)巍山新库24号仓
产地行(略)内站点
大理东
粳稻
吉林
二等及以上
2023
2,960
7
Y(略)SC
(略)大理祥云国家粮食储备库1-2号仓
产地行(略)内站点
祥云西
粳稻
黑龙江
二等及以上
2023
2,450
8
Y(略)SC
(略)大院村粮食仓库L4号仓
产地行(略)内站点
昭通
粳稻
黑龙江
二等及以上
2023
1,900
9
Y(略)SC
(略)广通粮库22号仓
产地行(略)内站点
甸尾
玉米
吉林
三等及以上
2023
1,900
10
Y(略)SC
(略)广通粮库26号仓
产地行(略)内站点
甸尾
玉米
吉林
三等及以上
2023
1,900
11
Y(略)SC
(略)大理祥云国家粮食储备库2-2号仓
产地行(略)内站点
祥云西
玉米
吉林
三等及以上
2023
2,200
12
Y(略)SC
(略)大坪粮食储备库P08号仓
产地行(略)内站点
昭通
玉米
黑龙江
三等及以上
2023
2,200
13
Y(略)SC
(略)大坪粮食储备库P10号仓
产地行(略)内站点
昭通
玉米
黑龙江
三等及以上
2023
2,500
14
Y(略)SC
(略)西华4号仓
产地行(略)内站点
中谊村
玉米
吉林
三等及以上
2023
2,450
合计:34,540.817吨

2.质量要求
玉米须为2023年生产,符合GB(略)《玉米》三等及以上标准,食品安全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规定及《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贯彻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的通知》(云粮发〔2023〕45号)、《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粮发规〔2021〕30号)要求。
玉米质量指标:容重(三等)≥660g/L、不完善粒(三等)≤8.0%,霉变粒≤2.0%、杂质≤1.0%、水分≤14.0%;储存指标:脂肪酸值(KOH/干基)≤40.0mg/100g、色泽气味正常、品尝评分≥70分;食品安全指标:铅≤0.2㎎/㎏、镉≤0.1㎎/㎏、汞≤0.02㎎/㎏、总砷≤0.5㎎/㎏、黄曲霉毒素B1≤10ug/㎏、马拉硫磷≤8㎎/㎏、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800ug/㎏、玉米赤霉烯酮≤50ug/㎏。无霉变、无结块、无污染、无活虫,气味正常,色泽鲜亮,标段粒型、色泽要求一致。以上任何一项指标不合格,均作退货处理。退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自行承担。
粳稻须为2023年生产,符合GB(略)《稻谷》二等及以上标准,食品安全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规定及《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贯彻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的通知》(云粮发〔2023〕45号)、《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粮发规〔2021〕30号)要求。
粳稻质量指标:出糙率(二等)≥79.0%、整精米率(二等)≥58.0%、杂质≤1.0%、水分≤14.5%、黄粒米≤1.0%、谷外糙米≤2.0%、互混率≤5.0%:储存指标:脂肪酸值(KOH/干基)≤16.0mg/100g、色泽气味正常、品尝评分≥70分;食品安全指标:铅≤0.2㎎/㎏、镉≤0.2㎎/㎏、汞≤0.02㎎/㎏、无机砷≤0.35㎎/㎏、黄曲霉毒素B1≤5ug/㎏、马拉硫磷≤8㎎/㎏。无霉变、无结块、无污染、无活虫,气味正常,色泽鲜亮,标段粒型、色泽要求一致。以上任何一项指标不合格,均作退货处理。退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自行承担。
3.检验:卖方须按照(云粮发〔2023〕45号)规定的入库必检项目和依据的检验标准组织标的粮食,对所组织标的粮食提供具有资质的专业粮油质检机构的粮食检测报告(检测内容需与本公告要求一致),买方在未收到卖方提供的检测报告前,对卖方所发运的粮食不予组织入库,且该检验报告不作为入库或验收的依据。卖方对所提供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及检测内容完整性负完全责任。
粮食到达交货地点:(略)
标的粮食全部卸入买方仓库,由云南省内具有国家资质的质检机构进行检验,该检验结果作为买方验收依据,根据检验结果付款或作退货处理。
卖方须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供合格的粮食并对所提供的粮食质量负完全责任。经初步检验入库的粮食,在验收环节经云南省内具有国家资质的质检机构进行检验,任何指标不合格,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三、参加竞价交易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认同云南省粮食局《云南省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试行)》(云粮办发[2017]13号文),认同本公告(包含《交易清单》)所有内容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略)登记注册的会员,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但必须按时交纳资格保证金和预交交易手续费,方可参加本次竞价交易,
2.(略)登记注册的非会员企业,需在交易前,携带1.有效期内的工商企业营业执照、2.银行开户许可证照、3.生产许可证、4.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5.(略)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
五、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
(略)交保证金和预交交易手续费,保证金玉米按110元/吨收取(其中履约保证金90元/吨、交易保证金20元/吨)、粳稻按130元/吨收取(其中履约保证金110元/吨、交易保证金20元/吨):交易手续费按成交总金额的3‰向卖方收取。保证金交纳标准:
(略)
(略)
数量(吨)
保证金(元)
预交手续费(元)
合计(元)
1
Y(略)SC
2200
286000
25000
311000
2
Y(略)SC
3000
390000
34000
424000
3
Y(略)SC
2960
385000
33000
418000
4
Y(略)SC
2960.817
385000
33000
418000
5
Y(略)SC
2960
385000
33000
418000
6
Y(略)SC
2960
385000
33000
418000
7
Y(略)SC
2450
319000
28000
347000
8
Y(略)SC
1900
247000
22000
269000
9
Y(略)SC
1900
209000
22000
231000
10
Y(略)SC
1900
209000
22000
231000
11
Y(略)SC
2200
242000
25000
267000
12
Y(略)SC
2200
242000
25000
267000
13
Y(略)SC
2500
275000
28000
303000
14
Y(略)SC
2450
270000
28000
298000
合计
(略)
2.保证金及预交手续费必须在2024年2月28日中午12:00前到账,(略)账户后方可取得交易资格。
凡汇款(包括保证金、货款)注明:1.汇款单位:(略)
(略)名称:(略)
(略)(略)(略)1
开户行名称:(略)
六、交易方式:(略)
1.(略)网站((略).cn/centerweb/region/YN),点击右侧栏“(略)”填写用户名、密码、(略)。登录“(略)网站→(略)→登录→专场列表→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2.本场竞价交易按交易节依次进行,每笔交易从标的起价价位开始报价,竞价采购粮食按每吨2元或2元的整数倍递减进行报价。
七、交割、验收与结算
1.本次竞价交易的交货方式:(略)
2.本次竞价采购的标的物,必须为本公告列示的生产地2023年新产的粮食,粮食发运站点必须为本公告列示的生产地行(略)内,且同一标的粮食只允许在同一省级生产地行(略)内发运。如卖方交割的标的物经确认为国家拍卖粮或以前年度生产的粮食,或入库过程中发现掺兑2023年度以前生产的粮食及轮换出库拍卖粮等,均为不合格粮食,买方一律作退货处理,卖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卖方交割的标的物不是本公告列示的生产地行(略)内发运的粮食,买方一律拒收作退货处理。如卖方发运的同一标的粮食分属两个不同生产地行(略)的,买方一律拒收作退货处理。凡退货处理的粮食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及相关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3.交货时间。卖方竞拍成交后,必须于2个工作日与买方签订购销合同及采购入库补充协议。本次采购卖方必须在交割期前15天(2024年4月13日)将粮食全部发运结束并于2024年4月28日前将粮食全部卸入至本公告指定仓库点(廒间)并完成粮面平整,完成交割,不得延期,未能在此期间完成的,按违约处理,入库粮食经云南省内具有国家资质的质检机构进行检验合格后进行验收结算,双方签署《验收确认单》。
上述交货时间不得因任何检验检测时间所改变,任何检验检测所耗费的时间不改变本次交易的交货期限(买、卖、(略)三方另做约定的除外)。
4.货款结算。货物卸入买方仓库,整仓入库结束,卖方提供该批次价款增值税普通发票(备注“云南省省级储备粮”)后,买方支付80%货款。在经云南省内具有国家资质的质检机构进行检验出具质检报告达到公告约定质量标准,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粮食收购(或发运)(略)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开具的《新粮证明》原件(或新粮承诺书原件)、双方签字确认的结算协议(原件)及交易公告公示的相关票据后,(略)支付流程进行验收结算,并支付剩余货款。以上票据任缺其一视同为卖方违约。(略)在收到卖方提交的出金申请后在T+3个工作日内将货款全额支付给卖方,T为出金申请提交日期。
5.卖方在本次竞价交易成交签约后,须及时与买方联系,并根据成交合同的数量、履约期限及公告指定仓库的入库能力在一周内向买方提交合理均衡的发货计划,并严格按发货计划发货,如因卖方未在规定时间提交发货计划、或未严格按照发货计划发货,导致买方不能在合同履约期限内完成入库的,视同为卖方违约。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八、违约及争议解决
1.买方若出现拒绝质量检验、移动或改变标的的;在规定标准之外收取其他费用的;(略)的要求下,买方能及时履行质量检验、退还相关费用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与卖方达成一致意见的,不再承担违约责任。
2.卖方未在规定入库期限内完成整仓入库或者拒绝执行入库的,构成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为整仓违约,判定违约后扣除整仓履约保证金给被违约方,已入库部分卖方需于十天内全部出库结束。如不能按时出库,买方将强行移库,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费用由卖方承担。
3.卖方因自身原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除外)致使不能按合同约定按时履约的,须向买方提交书面申请,由买卖双方于交割期内签订补充协议,按本公告及补充协议约定向买方支付延期费(延期部分按每月0.02元/公斤支付),方可顺延合同期限,不同意签订补充协议的,视同作违约处理。如因买方原因造成合同延期的,不收取卖方延期费。
如延期后卖方仍未按规定入库期限内完成入库或者拒绝执行入库的,按照本交易公告第八条第二款违约责任处理。
4.买方在任何条件下,对卖方支付的交易手续费都不承担返还责任。
5.卖方出现违约行为,按照云粮办发﹝2017﹞13号《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试行)》、《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采购交易细则》和本交易公告扣划该方整仓保证金或货款作为违约金的,(略)应将整仓履约保证金及时划入守约方账户。买方出现违约行为,按照《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试行)》(云粮办发﹝2017﹞13号)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6.买卖双方如出现商务纠纷,经调解不能达成一致的,向买方企业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以上条款请参与交易的会员客户认真阅读,一旦报名确认后则视同认可以上条款所规定的内容。交易过程中如发生商务纠纷,则按照《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试行)》和《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采购交易细则》以及本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2.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试行)》(云粮办发﹝2017﹞13号)、《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采购交易细则》有关规定。
3.《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试行)》、《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贯彻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的通知》(云粮发〔2023〕45号)、《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采购交易细则》、《交易清单》、《交易授权书》、《粮食竞价交易购销合同》、《会员权利与义务确认书》(略)网站。
十、联系方式:(略)
交易信息部:(略)(略)81
传真:(略)1
财务部:(略)7传真:(略)7
财务QQ:(略)
委托方联系电话:(略)
达银燕:(略)
(略)
2024年2月21日
附件:(略)粳稻和玉米采购交易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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