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生产用房装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ZB-SCGS24-004)
项目所
(略):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一、
(略)生产用房装修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
(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具体详见公告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略)生产用房装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生产用房装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须为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略)
3.2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最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或资金存款证明文件或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已审计的财务报表)。(近年新成立的企业无需提供,做出说明即可,说明格式自拟)3.3信誉要求:(1)供应商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2)供应商近几年(2021年至今)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合同纠纷;(近年新成立的企业无需提供,做出说明即可,说明格式自拟。如成立年限不足提供成立以来的即可。)(3)供应商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做出
书面承诺不会对承担本项目任务造成重大影响。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
(略).cn)”网站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
(5)供应商未在“
(略)”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5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提供“
(略)”上自行查询的2021年1月1
(略)站截图(查询对象: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并将截图放入磋商响应文件中。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近年的即可。查询结果将提供给磋商小组,供应商必须承担查询结果可能对本次磋商活动造成的影响。(近年新成立的企业无需提供,做出说明即可,说明格式自拟,如成立年限不足提供成立以来的即可。)(2)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近年新成立的企业无需提供,做出说明即可,说明格式自拟)。(3)与采购人:
(略)
项证明材料由供应商自行承诺附于响应文件中,但供应商须对此承诺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磋商。)具体详见公告附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9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
(略)
(略)生产用房装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1.
(略)生产用房装修设计,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
(略)
2.项目名称:
(略)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设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工作为止。
2.5建设地点:
(略)
2.6质量要求:设计成果必须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中的设计深度要求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
(略)相关规定,并满足采购人:
(略)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须为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略)
3.2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最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或资金存款证明文件或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已审计的财务报表)。(近年新成立的企业无需提供,做出说明即可,说明格式自拟)3.3信誉要求:
(1)供应商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2)供应商近几年(2021年至今)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合同纠纷;(近年新成立的企业无需提供,做出说明即可,说明格式自拟。如成立年限不足提供成立以来的即可。(3)供应商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做出书面承诺不会对承担本项目任务造成重大影响。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
(略).cn)”网站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
(5)供应商未在“
(略)”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5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提供“
(略)”上自行查询的2021年1月1
(略)站截图(查询对象: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并将截图放入磋商响应文件中。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近年的即可。查询结果将提供给磋商小组,供应商必须承担查询结果可能对本次磋商活动造成的影响。(近年新成立的企业无需提供,做出说明即可,说明格式自拟,如成立年限不足提供成立以来的即可。)(2)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近年新成立的企业无需提供,做出说明即可,说明格式自拟)。(3)与采购人:
(略)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略)
机构将竞争性磋商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略)
6.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6.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29日北京时间9时3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9时30
(略)分局会议室。磋商响应文件必须面交采购人:
(略)
7.
(略)上发布。
(略)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采购人:
(略)
8.联系方式:
(略)
八、
(略)分局纪检组/
(略)局监察审计科。
九、联系方式:
(略)
招标代理:
(略)
联系人:
(略)
招标人:
(略)
招标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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