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中国采购招标网大数据中心

南华县220kV陆家垭口复合型光伏升压站—鹿城变线路工程通过审批

所属地区:云南 - 楚雄 发布日期:2024-01-15
所属地区:云南 - 楚雄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环评公示
更新时间:2024/01/1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87-8889-8240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楚环许准〔2024〕5号
(略)
你单位:(略)
一、该项目位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略)(略)境内,总占地面积2.05hm2((略)占地面积为0.44hm2,(略)占地面积为1.61hm2),其中永久占地0.65hm2,临时用地1.40hm2。工程总投资1147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拟新建220kV(略)工程,线路起自220kV陆家垭口光伏升压站,止于500kV鹿城变,线路全长约58km((略)境内13km,(略)境内45km),全线单、(略)混合架设,拟新建杆塔共114基((略)境内27基,(略)境内87基),鹿城变侧2基杆塔和排土场光伏同塔架设。
二、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该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略)规划。工程项目选址和用地不涉及自然(略)、饮用水水源(略)、重要湿地、基本草原等生态功能重要生态(略),部分涉及省级公益林。项目实施可能对大气、生态、声环境和电磁环境等产生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总体评价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该工程须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内容、地点:(略)
三、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略)方案,合理布设塔基位置,(略)远离环境保护目标。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略)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场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确保升压站及沿线声环境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略)标准要求。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工程设计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略)(略)内设置取土场、弃渣场、施工营地、(略),减少设置牵张场。加强施工人员教育,合理安排工期,优化施工布局,减少施工占地,尽可能保护原有地表植被。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格落实保护措施,(略)、沉砂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确保施工废水不外排。使用覆盖、洒水等措施防止施工扬尘;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声影响,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设置临时堆土场堆放施工产生的临时土方,施工结束后回填临时土方,及时清理建筑施工垃圾、施工废物料、施工生活垃圾,进行植被恢复或复耕,及时恢复原有生态环境和土地利用功能。线路跨越、邻近水体施工时,严禁向水体排放、倾倒废水、垃圾和施工废弃物,确保施工过程不影响水质。采用增加档距等方式:(略)
(三)加强运营期的环境管理,将环境保护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及时妥善处理环境问题;强化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宣传工作,使公众科学认识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影响。
四、工程地点:(略)
五、建设单位:(略)
六、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依法开展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工作。
七、你单位:(略)
请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略)分局、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现场环境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请楚雄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加强监督检查。
雄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15日
本决定一式七份,申请人一份,决定机关存二份,抄送四份。
抄送:楚雄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略)分局,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略)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4年1月15日印发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