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工业大学委托,
(略)以竞争性磋商方式:
(略)
一、项目名称:
(略)
(二)
(略):SHGP-2022-A-504
二、项目内容天津工业大学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仪等设备购置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本项目所有设备均允许进口产品磋商,同时也接受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
三、项目预算
人民币:39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查询时间为磋商过程中)“信用中国”网站(
(略).cn)、
(略)(
(略).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供应商实质性资格要求(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略)
2.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含报表)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4.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六、获取:
(略)
(二)获取:
(略)
(三)获取:
(略)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售5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略)
(二)磋商时间:2022年11月28日9:30(北京时间)。
(三)磋商地点:
(略)
八、项目联系人:
(略)
(二)联系人:
(略)
九、采购人:
(略)
(二)采购人:
(略)
(三)采购人:
(略)
十、采购代理机构:
(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
(略)
(三)采购代理机构:
(略)
1.电话:
(略)
2.财务电话:
(略)-8003
(四)采购代理机构:
(略)
十一、质疑方式:
(略)
十二、公告期限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略)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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