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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曲轴线设备及存货转让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芜湖 发布日期:2022-01-25
所属地区:安徽 - 芜湖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2/01/2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项目名称:(略)
一批曲轴线设备及存货转让项目
(略)
22ESSB(略)
挂牌起始日期
2022年1月25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2年2月24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延长(延长周期内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该延长周期结束,本项目公告期结束),最多延长(2)个周期。
标的概况
存放地
(略)厂区内。
标的现状
1、(略)6台、淬火机1台、车床(DRZ(略))1台、滚压机床1台、内铣2台、回火炉1台、深孔钻1台、测量机2台、磨床(含角度磨床、主轴颈磨床等)5台、机械手3台、其他设备资产(含清洗机、抛光机、桁车、曲轴综合测量仪等)7台,共计30台,上述设备中有1台设备(曲轴综合测量仪)为闲置状态,其余29台设备为在用状态。
2、本次转让的一批曲轴线设备存货主要有螺钉(刀片螺钉、刀片锁紧螺钉)200个、各类刀片3,622个、各类铣刀40个、各类钻头436个、各类刀柄120个、各类刀夹180个、各类顶尖68个、百/千分表22个、带表卡规12个、曲轴小车44个、气电量仪17个、深度规24个、其他存货资产(含丝锥、滤芯、轴承、电线束等)819个,共计5,604个,现均为在用状态。
3、本次转让的一批曲轴线设备及存货为《资产评估报告》(徽瑞评报字(2022)010003号)中“固定资产——设备评估明细表(一)”、“存货资产——备件评估明细表(四)”中所列示资产及《资产评估报告》(徽瑞评报字(2021)010122号)中“固定资产——闲置设备评估明细表(五)”序号56所列示资产。
4、关于本次转让标的评估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徽瑞评报字(2022)010003号)、《资产评估报告》(徽瑞评报字(2021)010122号)。
评估情况
评估价
人民币18,192,053.20元
评估基准日
2021年8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评估机构
安徽徽瑞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转让底价
人民币18,200,000.00元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略)
(略)(略)(略)
注册地:中国(安徽)自由贸易(略)
法定代表人:古春山
经济类型:(略)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略))拟公开转让一批曲轴线设备及存货,(略)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我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一批曲轴线设备及存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产权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略)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略)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我方承诺按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文件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特别
告知
1、特别提示
意向受让方如需查勘转让标的,(略)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略)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2、交易方式:(略)
(1)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略)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受让方应按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如低于转让底价的或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接受转让底价,并以转让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并按通知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
(2)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略)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略)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受让方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略)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略)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3)交易方式:(略)
3、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含《产权交易合同》附件:《安全生产及环境管理协议》)。
4、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1)如受让方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略)
(2)如受让方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略)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略)
1、受让方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略)
(1)一次性付款方式:(略)
a.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付清转让标的全部转让价款。
b.标的全部转让价款支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分期付款方式:(略)
a.第一期: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支付转让标的40%转让价款,并对剩余转让价款向转让方提供其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
b.第二期: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内,受让方一次性支付转让标的30%转让价款。
c.第三期: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60日内,受让方一次性支付转让标的30%转让价款。
d.标的全部转让价款应支付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交易保证金(如受让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额)作为受让方支付《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内资法人。
标的交割
受让方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转让标的移交日现状与转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移交手续,自转让方办理完毕标的移交手续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所有风险、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对转让标的的情况和现状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调研,已现场查勘了转让标的,对其存在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竞得转让标的后的所有风险自行承担,与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2、意向受让方承诺:竞得标的后,(略)相关规章制度及要求办理进场作业手续。
3、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同意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转让标的移交日现状与转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移交手续,自转让方办理完毕标的移交手续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所有风险、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4、意向受让方承诺:在办理完毕转让标的移交手续之日起20日内,按照转让方的要求完成转让标的的搬运、清理离场工作;在转让标的搬运、清理离场等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和安全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与转让方无关。
5、意向受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仅限于《资产评估报告》(徽瑞评报字(2022)010003号)中“固定资产——设备评估明细表(一)”、“存货资产——备件评估明细表(四)”中所列示资产及《资产评估报告》(徽瑞评报字(2021)010122号)中“固定资产——闲置设备评估明细表(五)”(略)56所列示资产,资产状况(如设备故障、缺少备件等)以现状为准,如与本公告和资产评估报告表述存在差异,不调整价款。
6、意向受让方承诺:竞得标的后,受让方须在3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成E3T10曲轴总成生产线并取得PPAP批准,在转让方或转让方指定企业需求E3T10曲轴总成生产件时,要优先生产制造E3T10曲轴总成生产件,并优先向转让方或转让方指定企业供货,供货价格不得高于该生产(略)场价格。
7、意向受让方承诺:竞得标的后,E3T10曲轴总成生产件的生产线工艺方案如需调整,须提前向转让方或转让方指定企业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
8、意向受让方承诺:如受让方供货量、供货周期及产品质量不满足转让方或转让方指定企业要求,给转让方或转让方指定企业造成损失的,受让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意向受让方承诺:如转让标的中可能存有危险废物,则由受让方自行依法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规定聘请专业的机构甄别转让标的中危险废物;甄别出的危险废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行依法处理,甄别及处置费用自行承担,否则,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10、意向受让方承诺:竞得标的后,因标的物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11、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同意按不低于转让底价(人民币18,200,000.00元)对转让标的进行报价;否则,视为受让方接受转让底价,并以转让底价作为报价。
12、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由转让方按照税法规定开具发票(发票由转让方根据资产所属向受让方开具),转让过程中产生相关税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13、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样本)内容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略)(略))的《e(略)竞价交易规则》、《e(略)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略)
现场展示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2年1月27日至2022年2月24日(如公告期延长,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6:30。
报名手续
1、报名时须购买报名资料(《转让文件》),每套报名资料500元,不论成交与否,资料费概不退还。
2、报名时应提交的主要资料详见《转让文件》。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略)
1、交易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000.00元。
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应于报名截止日(如公告期延长,报名截止日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的16:30前,将交易保证金全额支付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否则视同意向受让方自动放弃对标的的受让,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3、交易保证金处理:
(1)意向受让方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如非转让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支付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
a.公告期间,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已提出有效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b.公告期结束,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的。
c.公告期结束,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所有意向受让方均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或参加后续竞价程序但均未报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流标的。
d.竞价结束后,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的。
e.受让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相关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意向受让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转让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意向受让方未按《产权交易合同》要求履约并且《产权交易合同》中有该违约约定时,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
(3)意向受让方发生以上(1)或(2)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产权交易合同》无法签订或无法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对转让标的进行重新公告交易。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向受让方不得报名参加竞买;重新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交易的标的成交价(对于没有产生成交价的,标的底价视为标的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交易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因意向受让方违约而重新公告导致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次日起至重新交易付款期截止之日,滞纳金按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日有效LPR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意向受让方承担,由转让方追究违约的意向受让方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4)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略)
(5)(略)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略)
(6)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交易保证金(如受让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额)作为受让方支付《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7)未竞得本标的的意向受让方且不存在以上(1)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行为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标的成交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略)
另行通知
增价幅度
另行通知
自由竞价时间
另行通知
延时竞价周期
另行通知
服务费
附件下载
附件:标的照片.rar
联系
方式:(略)
标的咨询
郑经理:(略)
技术支持
姚经理:(略)
咨询时间
每工作日8:00-12:00,14:30-16:30
单位:(略)
安徽省(略)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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