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价结果
(略)【中科蓝天(包头)
(略)中阳光伏电站2022年一季度生产物资采购项目】(
(略)[JH
(略)1])采购工作已结束,由采购单位:
(略)
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总价(元)价格大写
(略)30618.00叁万零陆佰壹拾捌元整
(略)24983.00贰万肆仟玖佰捌拾叁元整
(略)24993.40贰万肆仟玖佰玖拾叁元肆角
(略)24998.00贰万肆仟玖佰玖拾捌元整
成交供应商:
(略),报价总价:24983.00元(贰万肆仟玖佰捌拾叁元整)
弃标函:无
二、公示期
本公示公示期为24小时。
三、质疑与投诉
自本公示发布24小时内,
(略)(
(略))提出。
1、应当提交带有正式签章的书面质疑、投诉书,具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
(略)
(2)被投诉人的名称:
(略)
(3)质疑、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2、质疑、投诉人应为所投诉项目的参与供应商。
3、法人质疑、投诉的,质疑、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质疑、投诉的,质疑、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质疑、投诉,不予受理:
(1)质疑、投诉人不是所投诉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质疑、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质疑、投诉书未署明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
(略)
(4)投诉时间超过公示期的;
(5)已经答复,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在质疑、投诉处理过程中,
(略)(
(略))根据需要,将听取被投诉人的陈述和申辩,必要时组织投诉人和被投诉人进行质证。
6、质疑、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投诉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2年。
采购员:鲁耿源
联系电话:
(略)
采购单位:
(略)
投诉电话:
(略)
监督单位:
(略)
监督电话:
(略)
开发单位:
(略)
技术支持:
(略)8
(略)操作事宜请联系采购单位: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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