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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雨花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长沙市雨花区大件垃圾收运处理服务合同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发布日期:2022-01-18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2/01/1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服务类合同预览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略):YHCG-CS-(略)6-1
采购人:(略)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略)(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略)
1.项目管理信息(1)采购方式:(略)
2.(略)标的名称:(略)
1(略)(略)大件垃圾收运处理服务垃圾处理服务详见项(略)
合计金额小写:(略)元合计金额大写:壹佰肆拾玖万肆仟柒佰玖拾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序号
服务名称:(略)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略)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政策功
能编码
备注
1
(略)(略)大件垃圾收运处理服务项目
/

由成交人提供场地、设备设施、车辆、人员等,负责对雨(略)大件垃圾产生单位:(略)
287元/吨
/
(略)
以实际收运处置重量,按实结算。
合计
(略)
3.履行期限及地点:(略)
4.结算方式:(略)
4.2收款账户: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全通支行((略):(略)(略))
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略)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略)
1.成交人必须承诺成交后在(略)辖区内建立大件垃圾处置场、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人员和车辆,负责对(略)内产生的大件垃圾进行收运和资源化处理。
2.成交人对大件垃圾处理后形成的残余物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处理技术标准及要求须达到《大件垃圾收集和利用的技术要求》(GB/T25175—2010)要求。
3.成交人应该在合同签订10日内制订一套切实可行的大件垃圾收集、暂存、运输、处理方案,完成大件垃圾全面收运处理体系的建立处理方案中要有明确的前端宣传和收集、中端处理、末端外运。
4.成交人负责印制大件垃圾收运处理协议(协议需经采购人:(略)
5.成交人大件垃圾收运要求:
(1)成交人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收运处(略)大件垃圾。
(2)成交人收到大件垃圾收运处理电话、信息后2小时内受理和回复。
(3)成交人需在收到大件垃圾收运处理电话、信息后24个小时内完成该产生单位:(略)
(4)成交人对省、市、区及采购人:(略)
(5)成交人在收运大件垃圾时,需通知大件垃圾产生单位:(略)
(6)成交人需自行配备大件垃转移、装卸和紧急处理等安全专用设施和设备,并在收集和运输过程中做好安全防护、噪音控制等措施。
(7)成交人在运输大件垃圾时,严禁超载和过载运输,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出现脱落的情况。
6.成交人大件垃圾进行资源化处理要求:
(1)成交人负责处理雨(略)内的大件垃圾。
(2)成交人对大件垃圾进行拆解和分类时,拆解产物按照木质材料、金属、海绵、塑料、皮革、织物等不同性质分类集中打包。含有毒有害物质应当单独分离,交由具备专业资质的企业集中处理。
(3)成交人应对大件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略)),不可资源化利用的量不得超过大件垃圾重量的40%。
(4)成交人需对收到的大件垃圾进行拆解分类,拆解后的每一类可回收物须有资源化处理证明文件,并将资源化利用后的产品数量和去向做日常的统计。
(5)成交人需48小时内完成当天进厂的大件垃圾的资源化处理。
(6)成交人对大件垃圾处理需做到安全、环保、资源化,对大件垃圾拆解物进行分类存放,不允许不经拆解或者分类将大件垃圾直接破碎、混合处理。
(7)成交人在拆解大件垃圾时应保持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零部件完整,避免污染;严格处置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渣、粉尘等,防止二次污染。
7.成交人应按照(略)大件垃圾投放标准指导大件垃圾产生单位:(略)
8.(略)(略),实时查看和监管车辆实时位置信息和运行状态。
9.(略),对收运情况进行实时的拍照上传。
10.成交人在采购人:(略)
11.成交人应当建立大件垃圾处理的台账(台账需按街道和大件垃圾产生单位:(略)
12.成交人需每(略)制作1块大件垃圾标识牌(亚克力材料,60*40cm),并对损坏的标识牌进行及时更换,具体内容要求由采购人:(略)
13.成交人需制作并更换投放点指引1000份,指引需采用防水车贴材料(60*80cm),具体容要求由采购人:(略)
14.成交人负责印制(略)大件垃圾收运处理四联单,交运后由成交人、大件垃圾产生单位:(略)
15.成交人应设置可供参观、宣传设施,并在规定的开放日接待社会公众参观学习。
16.成交人应指导单(略)做大件垃圾投放点、围挡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单(略)大件垃圾
17.成交人每年11月中旬前应对本年度(略)大件垃圾的收运和资源化处理的全过程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并制定正式全面总结分析报告,交采购人:(略)
18.成交人应接受并配合采购人:(略)
(二)人员要求
1.了解和熟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安全培训:了解和熟悉大件垃圾拆解、破碎、碾压的安全防护。
3.技术培训:明确自己的职责与义务。
4.本项目要求配置1名项目负责人,1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统计人员、3名日常工作人员及每台收运车辆配置作业人员不少于2人,拆解人员原则上每人工拆解1吨大件垃圾需配置1人。
5.所有作业和收运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作业时应着统一服装,服装应根据(略)相关标准要求统一制定。
(三)投入设施要求
1.成交人需承诺成交后提供(略)范围内、面积不少于10亩的大件垃圾处理场地并提供场地产权人对该场地用途的许可函,承诺提供的场地在成交后需用于本项目大件垃圾的暂存、拆解和资源化处理。
2.成交人提供的场地应相对完整,形状相对规范,不得零散分布;场地应交通便利,水电设施便利,距离周围民用设施80m以上,成交后需用于该项目的大件垃圾收运、暂存和处理工作。
3.成交人应对场地按照大件垃圾类别和处理流程合理划分(略),并在场地合理位置设置“(略)大件垃圾处理场”的标识牌。
4.成交人应提供完全满足本项目的自有大件垃圾处理设备(主要包括粉碎机、撕碎机、破碎机、磁选机、装载机、打包机等)生产线不少于1套。
5.成交人必须配备2辆及以上的新型密闭式货车(辆核定运载质量应在2.9吨及以上)和1辆及以上的轻型普通货车(车高不高于2米,吨位1.5吨以上),车辆需满(略)大件垃圾的收运需求,停车场由成交人自行解决,行驶证注册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配置的车辆需为成交人自行采购或者租赁,车辆通行问题由成交人自行协调解决。
6.成交人的分类运输车辆应采用保持外观干净整洁,厢体严格按标准喷绘,标注分类类别、(略)名称:(略)
7.成交人需在合同签定10日内将所有车辆的详细信息(车主、车牌、(略))报给采购人:(略)
8.成交人的配备的所有车辆应服从采购人:(略)
9.成交人的GPS(或北斗)(略)(略)
10.成交人需为采购方外派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通信以及取证等设备,包括工作电脑、打印机和扫描仪等。
11.成交人提供60吨及以上的自有电子汽车衡(地磅),用于对大件垃圾进厂和出厂进行计量。
12.成交人场地必须配备相应的辅助设备,确保处理场地无异味、不产生噪音;不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5.3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成交人在每月5日前向采购人:(略)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7.违约责任7.1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略)
1.合同签订后,成交人不能按规定时间开始收运处理大件垃圾,每延迟一个自然日按(略)/天计算,超过3天的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略)
2.成交人参加采购人:(略)
3.车辆投入监管:
(1)成交人收运车辆外观未按要求进行规范,按500元/次/辆计算。
(2)成交人未配备GPS(或北斗)(略)(略),按(略)计算。
(3)成交人车辆不服从采购人:(略)
4.经采购人:(略)
5.经查实成交人处理场地暂存的大件垃圾混乱无序的,违约金按(略)/天计算。
6.采购人:(略)
7.因收运不及时或受理不及时等原因被居民投诉的,每接到投诉一次或投诉处理不及时的,第一次按(略)计算,第二次按(略)计算,第三次视为成交人出现严重违约情况,采购人:(略)
8.成交人(略)、区和采购人:(略)
9.成交人须建立四联单台账,每月5日前汇总并上报给采购人:(略)
10.成交人收运过程中未能将联单及时将相关产生单位:(略)
11.采购人:(略)
12.成交人未在2小时内受理大件垃圾产生单位:(略)
13.成交人未在受理后24小时内完成大件垃圾的收运工作的,每晚一个小时按500元计算。
14.成交人拒绝接(略)内大件垃圾产生单位:(略)
15.成交人对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进行人工拆解,拆解产物未按照木质材料、金属、海绵、塑料、皮革、织物等不同性质分类集中打包,含有毒有害物质未单独分离,交由具备专业资质的企业集中处理的,按(略)/次计算。
16..因成交人原因被媒体负面报导的,第一次按(略)计算,第二次视为成交人出现严重违约情况,采购人:(略)
17.成交人安全生产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整改,每发现一项第一次按(略)计算,第二次按(略)计算,第三次采购人:(略)
18.采购人:(略)
19.成交人按服务要求提供相应的计划、方案、总结、报告的,每少一份按(略)计算。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略)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2022年1月13日生效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1、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继续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公章):中国(略)政府招标采购人:(略)
地址:(略)
法定代理人:易恒良法定代理人:粟干军
委托代理人:李鸥委托代理人:周晓琳
电话:(略)0电话:(略)7
传真:(略)9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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