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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汶川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汶川县202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所属地区:四川 - 绵阳 发布日期:2022-01-11
所属地区:四川 - 绵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2/01/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略)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 (略)财政局关于印发《(略)202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级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做好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促(略)),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 县财政局联合制定了《(略)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经(略)十四届人民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严肃性和绩效考核的统一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进度不(略)级目标考核范围。
特此通知。
附件:1.(略)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2.(略)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3.(略)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查记录表
4.四川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略)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     (略)财政局
2021年12月24日
附件1
(略)202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省各级党委政府“三农”工作决策部署,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9〕24号)要求,以满足农民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以稳定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为主线,落实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破除制约要素合理流动的堵点,进一步畅通农业机械化发展各个环节,支持引导农民购置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以“五良”融合为牵引,推动播种、收获等薄弱环节机械突破发展,促(略)农业机械化均衡发展,加快提升农业机械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牧业现代化提供坚实的装备支撑。
二、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
(一)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根据中央财政资金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结合农业生产需要和资金供需实际,阿坝州(略)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5大类39个小类133个品目。
(二)补贴机具资质
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产品(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农机新产品除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
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略)
(略)生成并制作金属材质的二维码标牌,(略)(略)终端(农机定位终端)设备,均须固定在机具的明显位置。
大力支持农机创新产品列入补贴范围。全面开展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补贴工作,具体操作办法以省厅正式通知为准。
三、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略)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标准
1.中央资金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四川省(略)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
对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的轮式拖拉机等机具品目或档次降低补贴标准,到2023年将其补贴额测算比例降低至15%及以下,本年度用于补贴轮式拖拉机的资金原则上不超过总资金的25%。
当补贴政策、补贴标准调整时,(略)录入申请信息时的政策为准。
2.州累加补贴标准
中央资金和州级累计补贴资金补贴比例为1∶1。对播种、收获环节机械实施超额累加补贴,中央资金和州级累计补贴资金补贴比例暂调整为1∶1.2,享受州级累加的机具两年内不能出售并随时(略)级农机购置补贴主管部门的核查,享受超额累加补贴的播种、收获机械三年内不能出售或转卖。特殊情况需转卖转让的,需报当地主管部门批准。
当补贴政策、补贴标准调整时,(略)中录入申请信息时的政策和标准执行。
四、补贴资金规模
(一)资金总量
2021年可使用补贴资金119.012万元(2021年下达资金75万元,2020年结转44.012万元),《阿坝州财政局、阿坝州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阿州财农[2020] 136号)下达中央资金25万元;《阿坝州财政局、阿坝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州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阿州财农[2021] 60号)下达州级资金50万元。
(二)资金结转情况
中央资金34.506万元,州级资金9.506万元。《阿坝州财政局、阿坝州农业农村局关于清算下达2020年州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阿州财农[ 2020]86号)202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结余可用资金2.522万元,《阿坝州财政局、阿坝州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阿州财农[2019] 134号)结余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152万元,汶财农[2020]0171号1-单位:(略)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按《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0〕640号)执行,计划从中央资金中安排3万元用于本年度农机报废补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节。
五、操作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镇)结算、直补到卡(户)。
(一)发布实施方案
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财政局按有关规定发布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等信息。
(二)自主选机购机
符合条件的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略)
(三)申请补贴
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略)申请补贴:
1.(略)与身份证合一照片;
2.铭牌与身份证合一照片;
3.购机者人机合一照片;
4.购机发票原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与身份证合一复印件(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确保正常使用,(略))。
注:按规定提交的申请资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若购机者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开户行名称:(略)
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免于现场实物核验。
鼓励开展带机申请补贴。同一类型的农业机械,每户购机年度内享受补贴数量不得超过5台套,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申请补贴机具的数量不超过10台套。如有超过,经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执行。
简易保鲜储藏设备、山地果园运输车、烘干设备等补贴额与建设规模相关联的项目,采取申请、建设、验收、补贴的程序。每个主体申请山地轨道运输车不超过500米(政策调整除外),前置条件办结后向科农局申请,同意建设的先建后补机具,(略)封闭的,相关损失由经销企业或生产厂家承担。因资金有限不能完全满足申请需求时,以到科农牧局提交申请时间确定补贴对象。
(四)审验公示信息
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在受理购机者补贴申请后,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鼓励在乡村或补贴申请点公示栏中同时公开公示信息。重点对补贴额较大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同人连年购置同类机具、区域适应性差的机具购置等异常情形进行核验监管。
(五)兑付补贴资金
县财政局根据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提供的材料依据,对符合要求的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略)
补贴政策全面实行跨年度连续实施,除发生违规行为或补贴资金超录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且补贴机具资质、补贴标准和办理程(略)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受政策调整影响,切实稳定购机者补贴申领预期。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自主使用权,在购机承诺年限到期后,可依法自行处置。
六、部门职责
(一)农业部门职责
县科农牧局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主体、责任主体和操作主体,负(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具体实施。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做好补贴资金需求调查摸底;确定补贴对象的合规性;对购机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合规性审查;收集、整理和保管农机购置补贴档案资料,建立专卷;及时全面公开农机购置补贴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和政策咨询;开展补贴机具抽查核实;受理各方举报和投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购机补贴异常情况监督和违规行为查处;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督促违规农机产销企业整改;开展补贴实施情况调查和总结等。
(二)财政部门职责
县财政局是补贴资金兑付和监管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包括:负责补贴资金的拨付,加快资金结算进度;做好补贴资金需求调查摸底;加强补贴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挪用、挤占补贴资金的行为,保障补贴工作实施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涉及到资金的处理决定由财政会同科农牧局共同作出。
(三)镇人民政府部门职责
负责购机补贴政策的宣传,核实购机的真实性,负责补贴信息的张榜公示,建立好各类补贴台帐。按国家有关规定对补贴机具进行登记,(略)点的日常监管和对经销违规行为的查处。
七、工作举措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完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成(略)政府领导牵头,农业、财政等相关部门参(略)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农机购置补贴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须(略)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策。
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县财政局建立健全政府领导下的联合实施和监管机制,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密切沟通配合,联合(略)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健全完善风险防控工作制度和内部控制规程,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补贴工作业务培训,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补贴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农机购置补贴属于约束性任务,资金必须足额保障,不得用于其他任何支出。
(二)强化公开信息
要因地制宜、综合运用宣传挂图、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略)等方式:(略)
(三)强化联合查处
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财政局要加强对违规行为的联合调查处理工作,对涉嫌较重或严重的违规行为,及时(略)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处理,必要时州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直接组织调查。在调查处理违规行为过程中,发现涉嫌违纪违法的,要及时报告纪检监察机关;发现农机产销企业、购机者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发现农机产销企业违规的,由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开展补贴资金退缴。
咨询监督电话:(略)
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地址:(略)
附件2
(略)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华泽懋 县人民政(略)
副组长:胡志凤 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局长
杨 莉 县人大常务会副主任,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切 珠 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副局长
莫晓明 县财政局副局长
殷志敏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 丽 县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董 薇 县人社局副局长
冉茂升 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农业股股长
夏 燕 县财政农业农村股股长
倪跃珍 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农业股
各镇人民政府分管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略)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负责日常事务。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在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尤其对于监管难度较大,补贴额较大的补贴机具进行核机和监管。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负责购置补贴政策宣传、组织实施、信息公开、建立档案、核查机具等日常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兑付和监管,包括:会同农业部门制(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负责补贴资金的拨付,加快资金结算进度;做好补贴资金需求调查摸底;加强补贴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挪用、挤占补贴资金的行为。涉及到资金的处理决定由财政部门会同农业畜牧部门共同作出。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规范农机经销企业的经营行为,对农机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镇人民政府负责政策宣传、农户购机申请、机具核查、所购农机使用情况监督、落实村级和乡镇的公示公开。(略)负责协助及时兑付资金到购机农户。
附件3
(略)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查记录表
购机户信息
姓名(组织名称:(略)
联系电话:(略)
住址
机具名称:(略)
核查地点:(略)
购置数量
核查结果
(略)是否相符
购买数量是否相符
(略)是否相符
生产企业是否相符
补贴金额是否相符
机具是否存在
机具是否投入使用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核查人签字
购机户签字
日期
202年月日
附件4
四川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15大类39个小类133个品目)
1.耕整地机械
1.1耕地机械
(略)铧式犁
(略)旋耕机
(略)深松机
(略)开沟机
(略)耕整机
(略)微耕机
(略)机耕船
1.2整地机械
(略)圆盘耙
(略)起垄机
(略)筑埂机
(略)铺膜机
(略)联合整地机
(略)埋茬起浆机
2.种植施肥机械
2.1播种机械
(略)条播机
(略)穴播机
(略)小粒种子播种机
(略)根茎作物播种机
(略)免耕播种机
(略)水稻直播机
(略)精量播种机
(略)整地施肥播种机
2.2育苗机械设备
(略)种子播前处理设备
(略)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
2.3栽植机械
(略)水稻插秧机
(略)秧苗移栽机
2.4施肥机械
(略)施肥机
(略)撒肥机
(略)追肥机
3.田间管理机械
3.1中耕机械
(略)中耕机
(略)培土机
(略)田园管理机
3.2植保机械
(略)动力喷雾机
(略)喷杆喷雾机
(略)风送喷雾机
(略)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
3.3修剪机械
(略)茶树修剪机
(略)果树修剪机4.收获机械
4.1谷物收获机械
(略)割晒机
(略)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
(略)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略)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4.2玉米收获机械
(略)自走式玉米收获机
(略)自走式玉米籽粒联合收获机
(略)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
(略)玉米收获专用割台
4.3果实收获机械
(略)辣椒收获机
4.4花卉(茶叶)采收机械
(略)采茶机
4.5籽粒作物收获机械
(略)油菜籽收获机
4.6根茎作物收获机械
(略)薯类收获机
(略)花生收获机
4.7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略)割草机(含果园无人割草机)
(略)搂草机
(略)打(压)捆机
(略)圆草捆包膜机
(略)青饲料收获机
4.8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略)秸秆粉碎还田机
(略)高秆作物割晒机
5.收获后处理机械
5.1脱粒机械
(略)稻麦脱粒机
(略)玉米脱粒机
(略)花生摘果机
5.2干燥机械
(略)谷物烘干机
(略)果蔬烘干机
(略)油菜籽烘干机
5.3种子加工机械
(略)种子清选机
6.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6.1碾米机械
(略)碾米机
(略)组合米机
6.2磨粉(浆)机械
(略)磨粉机
(略)磨浆机
6.3果蔬加工机械
(略)水果分级机
(略)水果清洗机
(略)水果打蜡机
(略)蔬菜清洗机
6.4茶叶加工机械
(略)茶叶杀青机
(略)茶叶揉捻机
(略)茶叶炒(烘)干机
(略)茶叶筛选机
(略)茶叶理条机
6.5剥壳(去皮)机械
(略)干坚果脱壳机
(略)剥(刮)麻机
7.农用搬运机械
7.1装卸机械
(略)抓草机
8.1排水灌械
(略)离心泵
(略)潜水电泵
8.2喷灌机械设备
(略)喷灌机
(略)微灌设备
(略)灌溉首部(含灌溉水增压设备、过滤设备、水质软化设备、灌溉施肥一体化设备以及营养液消毒等)
9.畜牧机械
9.1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
(略)铡草机
(略)青贮切碎机
(略)揉丝机
(略)压块机
(略)饲料(草)粉碎机
(略)饲料混合机
(略)颗粒饲料压制机
(略)饲料制备(搅拌)机
9.2饲养机械
(略)孵化机
(略)喂料机
(略)送料机
(略)清粪机
(略)粪污固液分离机
9.3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
(略)挤奶机
(略)贮奶(冷藏)罐
10.水产机械
10.1水产养殖机械
(略)增氧机
(略)投饲机(含投饲无人船)
11.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
11.1废弃物处理设备
(略)残膜回收机
(略)沼液沼渣抽排设备
(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
(略)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翻堆机
(略)有机废弃物干式厌氧发酵装置
12.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12.1平地机械
(略)平地机
13.设施农业设备
13.1温室大棚设备
(略)电动卷帘机
(略)热风炉
13.2食用菌生产设备
(略)食用菌料装瓶(袋)机
14.动力机械
14.1拖拉机
(略)轮式拖拉机
(略)手扶拖拉机
(略)履带式拖拉机
15.其他机械
15.1养蜂设备
15.1.(略)
15.2其他机械
(略)水帘降温设备
(略)(略)
(略)简易保鲜储藏设备
(略)旋耕播种机
(略)大米色选机
(略)杂粮色选机
(略)秸秆膨化机
(略)畜禽粪便发酵处理机
(略)(略)(含渔船用)
(略)沼气发电机组
(略)有机肥加工设备
(略)茶叶输送机
(略)茶叶压扁机
(略)茶叶色选机
(略)根(块)茎作物收获机
(略)果园轨道运输机
(略)秸秆收集机
(略)水产养殖水质监控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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