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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广播电视大学长沙广播电视大学新校区固定资产类项目(电梯安装工程)合同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发布日期:2021-10-08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1/10/0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货物类合同预览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略):CSCG-GK-(略)5-1
采购人:(略)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略)(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略)
1.项目管理信息(1)采购方式:(略)
2.(略)标的名称:(略)
1长沙广播电视大学(略)固定资产类项目(电梯安装工程)电梯含三部电梯,详见采购需求。部(略)
合计金额小写:(略)元合计金额大写:壹佰零肆万肆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2.1、(略)、数量及合同总价如下(具体规格参数详见一):
货币单位:(略)
制造商名称:(略)
(略)
名称:(略)
(略)
具体规格
设备单价(元/台)
安装及配套单价(元/台)
设备+安装及配套单价(元/台)
数量
设备及安装配套总价
L1
无机房观光乘客电梯
LCA-O1000-CO90
载重:1000kg
速度:1.5m/s
层站门:4/4/4
298000
70000
368000
1
368000
L2
无机房乘客电梯(贯通门)
LCA-1000-CO90
载重:1000kg
速度:1.5m/s
层站门:5/5/5
268000
70000
338000
1
338000
L3
无机房乘客电梯
LCA-1000-CO90
载重:1000kg
速度:1.5m/s
层站门:5/5/5
268000
70000
338000
1
338000
工程总价:人民币小写:(略).00元
人民币大写:壹佰零肆万肆仟元整
3
(略)
发票类别
(必选项)
如含税则税率如下
?含税
¨不含税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设备税率13%安装税率3%
注:税率如有变动以国家税法或政策调整为准,合同总价原则上不因税率变化而调整。
上述总金额费用组成:
█设备款█运输保险█包装█卸货吊装█安装█脚手架█运输费█厂检█调试█向政府报装报检费█一年质保费
不含费用:
█不含五方对讲控制柜到值班室的通讯线及布线;
█不含任何形式的土建配合施工费以及改造、整改的相关费用。
3.履行期限及地点:(略)
(略)、甲方款到乙方银行账户,即可申请乙方开具发票;甲方无权以乙方未开具发票为由拖延支付到期合同款。
(略)、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节点前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申请先开具发票的,乙方可以先开具发票;甲方领取先开具的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没向乙方支付该笔发票款项的,按本合同约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双倍计算支付给违约金给乙方。
(略)、乙方向甲方发送本合同《已收、应收款申请对账表》,甲方若有异议,应在收到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该对账表所记载的款项、金额等事项。
(略)、双方明确理解并同意如下价格调整条款:
(略)、设备价格:若甲方通知发货时间超过合同签订日期两年的,乙方有权按照(略)场价格调整设备单价和/或技术条款;
(略)、安装价格: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实际安装日期距电梯发货日期超过6个月,或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安装停工期超过1个月,则乙方有权按照(略)场价格和额外增加的成本调整安装及配套单价。
3.2履行地点:(略)
设备将在乙方全部收到以下款项和资料后开始生产:
★按照付款方式:(略)
★经双方盖章确认的图纸;
★经双方盖章确认的技术规格参数表;
(略)、预交货期:本合同交货时间以甲方送达乙方书面《发货通知单》后乙方签收确认为准。甲方送达《发货通知单》的时间应比《发货通知单》中要求发货的时间至少提前40个工作日,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正后再签收;本预交货期还应在满足第(略)条的情况下方能执行,否则因此导致的延期交货乙方可以不承担责任。
(略)、一般梯型的交货期限不少于乙方收到经甲方确认的所有技术条款(包括土建布置图、规格参数表)之日起40个工作日,特殊梯型及含有特殊部件的梯型交货期限延长10个工作日。
(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期履行付款义务的,交货时间顺延。
(略)、运输及交货方式:(略)
4.结算方式:(略)
4.2收款账户:中国建设银行郴州五岭支行((略):(略)(略))
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略)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略)
(略)、在甲方妥当保管、正常使用和维护下,本合同设备的质保期自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之日(以监督检验报告的签署之日为准)起12个月,最迟不超过货到现场之日起18个月,质保期届满以两者先到日期为准。
(略)、在免费保修保养期间,乙方为甲方免费提供日常保养和修理服务,并免费更换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损坏的电梯零部件。质保期内,乙方提供免费上门服务,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全面的设备安全检查,每15天进行一次整机维护保养。
(略)、如果电梯运行不正常或出现任何险情,甲方应立即停止使用电梯并通知乙方。甲方应加强电梯的日常使用管理,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
(略)、电梯调试完毕后,乙方必须向甲方出具使用说明及必须注意的事项要求。
(略)、对因下列原因引起的设备故障,乙方可予以修复,但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略)(略)维修所导致的故障。
(略)、未经乙方认可而在设备上加装物件所导致的故障。
(略)、由于甲方或第三方的人为使用不当或管理不当导致的故障。
(略)、因甲方未能及时采取适当应急措施而加重的故障。
(略)、设备所在建筑的任何缺陷或问题所导致的故障。
(略)、不可抗力所导致的故障。
(略)、鉴于电梯设备所涉及的技术条件复杂,为确保运行质量,甲方同意与乙方协商后于保修期满前签订《电(扶)梯设备保养合同》。
(略)、乙方应严格按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进行售后服务。
(略)、在货物的使用寿命期内,乙方应督促厂家确保对用户货物的零件、易损易耗件的优惠供应,并按约定对货物进行及时维护。
5.3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收货查验
(略)、甲方收货时应组织指定人员配合乙方在48小时内对货物进行检验清点并书面签收,如有遗漏破损,经核实后由乙方负责联系厂家免费换发、补发。
(略)、设备包装箱材质由生产厂家包装,供应商按标准类型进行货物包装工序,如有特殊需求可能增加甲方费用的,甲乙双方在此说明并确认:。
(略)、本合同电梯设备系甲方根据其项目施工图相关数据设计而定制,经甲方书面《发货通知单》到达乙方之日起(没有发货通知的,以合(略)之日起),非设备质量原因(对设备的质量异议,须以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书面鉴定报告的结果为准),甲方无权要求退换货,应当按合同约定履行支付设备款的义务。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电梯安装相关的工作责任和费用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设备的安装工程,经电梯制造单位:(略)
6.1、(略)、数量及安装费用[详见本合同第1.1条款]
6.2、安装工期
(略)本合同开工条件:电梯设备到达安装地点:(略)
(略)进场安装前,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由乙方以书面形式(开工通知单,包括开工日期、完工日期)与甲方确认安装工期,甲方应在《开工通知单》上签字并盖章,否则,视为任意工期。合同约定分批发货安装的,施工工期分批次确认。
(略)若因非乙方原因(如甲方逾期付款、停电或无正式电源、无法施工的恶劣雨雪天、土建延迟、井道准备工作延迟等)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开工、停工或窝工的,乙方对所造成的延期和误工不负责任,工期顺延,并由责任方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由此产生的交通费、运输费、人工检查费等)。停工期间(含无法开工),安装现场的所有已到工地的设备、部件和施工机具的保管责任由甲方承担。
(略)安装工期不含制造单位:(略)
6.3、双方工作内容和权责
(略)甲方责任
(略)、电梯井道及安装条件提供要求:
甲方负责提供符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土建图纸和GB(略)标准的电梯井道,负责电梯井道的土建工程,并通知乙方及时约定检查日期,检查后如有不合格部分需要修正的,甲方应在双方约定好的时间内完成;
(略)(略)层地面水平装饰基准线,墙面装饰基准线,并出具书面确认函;
(略)、负责井道、机房杂物和积水清理,并提供厅门护栏;
(略)、机房内每台电梯设备上方至少应有一个吊钩或起重梁(应有清楚的承载标示),承重墩钢板预埋,其承载力和位置应符合布置图的要求并且机房应具备防雨及防盗的条件;在电梯进场前提供符合电梯规格要求的动力电源(380v三相五线制)和照明电源(220v)至电梯机房乙方电源箱内(如无电源箱,则至控制柜内);
(略)、负责安装完工后土建部分的回填和装修工作;负责设备包装木箱的清理工作;
(略)、负责提供电(扶)梯卸货、吊装场地和吊装点。在安装地点:(略)
(略)、安装进场前提供安装施工期间所需的免费临时电源,此电源需提供到电梯机房内,无机房电梯需提供到最顶层电梯厅门口,自动扶梯需提供到上机房口;
(略)、负责安装施工期间与其它工程单位:(略)
(略)、甲方应配合乙方向当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提出开工或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应资料;
(略)、提供一名符合要求的电梯安全管理员,如无时,甲方提供一名员工的身份信息,乙方协助甲方办理,但费用由甲方负责;
(略)、在电梯未验收前如需启用电梯,应向乙方书面承诺,如一旦设备发生损坏或产生其它事故,与乙方无关;
(略)、在政府验收后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出具政府验收合格报告或电梯使用标志,则设备不予以交付使用,如甲方坚持需使用,则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略)、如货到工地尚不具备开工条件,或在乙方施工过程中不具备施工条件和验收条件,负责货到现场至开工前的设备保管工作;
(略)、电梯属机电设备,甲方应做好避雷、防雨措施;
(略)、提供并布置好五方对讲装置由中控室至各电梯机房的对讲线;
(略)、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电梯使用单位:(略)
(略)、乙方责任
(略)、在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前25天,负责派员前往安装现场进行井道、井道口及机房预埋、按钮盒预埋洞口、门洞口进行技术交底、检测和验收。在合同约定安装时间前,乙方再次负责派技术人员前往安装现场进行土建勘测,确认工地安装条件,如与施工图纸尺寸有不相符之处时应及时与甲方协商并调整,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和提出整改要求,与甲方约定具体开工日期。
(略)、在正常安装期间,负责保管库房内尚未安装的设备及部件。
(略)、按照国家电梯安装规范和制造商质量标准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
(略)、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
(略)、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配合甲方建筑施工。
(略)、负责为乙方现场施工人员购买劳动保险和人身保险。
(略)、负责安装质量的自检验收,配合甲方向指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现场验收工作。
(略)、负责由于安装质量问题造成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的二次检验的整改和费用。
(略)、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开工申报和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申报,
(略)、负责电扶梯主要零部件现场起吊工作(起吊的塔吊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略)、负责到货时的卸货及到存储地点:(略)
(略)(略)
6.5、工程验收及移交
(略)、在电梯制造单位:(略)
(略)、在电梯制造单位:(略)
如因乙方原因不能一次验收合格,乙方自行承担复检费用;对验收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目,甲乙双方根据合同中各自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分别予以及时整改至合格;
若甲方不配合乙方申报验收或因甲方原因达不到验收条件而无法验收,自乙方自检合格及制造单位:(略)
(略)、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甲方不可擅自使用未经特种设备检测机构验收合格的特种设备,否则甲方将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责任。
(略)、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验收合格且乙方收到甲方支付合同约定的所有到期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办理设备之移交手续,乙方向甲方交付电梯监督检验报告、特种设备使用标志、产品合格证和出厂随附资料,甲方领取前须在《电/扶梯安装竣工移交单》上签收。
(略)、甲方没有依照约定付清全部合同款项前,本合同所涉电梯设备的所有权属于乙方。
7.违约责任7.1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略)
1.1、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有变更均须经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后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任何一期款项未按时向乙方支付的,乙方有权依法催告甲方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甲方仍继续拖欠的,乙方有权单方无条件解除本合同,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3、当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出现时,合同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
(略)合同一方停业或与履行合同相关的任何许可证被吊销,或被解散、终止、清算、宣告破产或兼并;
(略)合同一方财产被查封导致严重损害履约能力而又不能提供担保履约的。
违约责任
2.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之外,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相当于本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2.2、由于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乙方不退还甲方所支付的款项;若甲方已支付款项不足以覆盖乙方已完成的工作内容,甲方还应按照施工进度补足剩余款项。由于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退还甲方所支付的款项。双方明确理解并同意,本条约定之款项的支付或者退还不影响前述5.1条约定之违约金的支付。
2.3、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设备安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每延误一天,按未按时完成安装合同设备的安装费总金额的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
2.4、若甲方不能在约定的付款时间支付合同相应款项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每延误一天,按延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
2.5、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安装被延迟或施工暂停超过6个月,甲方不能书面承诺合同仍可继续履行并提供履约担保的,则视为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
2.6、双方明确理解并同意:若甲方未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到期款项,且经乙方催告仍未能支付,则乙方有权停止本合同所涉电梯设备的运行使用,甲方付清全款后即应恢复,因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2.7、双方互不承担间接损失和衍生性损失的赔偿责任。除5.2条规定外,在任何情况下,合同各方所承担的各种违约金和赔偿责任累计不超过本合同总价百分之三十(30%)。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略)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11.1、本合同所有(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协议或变更协议),须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签字后生效,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全文打印,手写内容须经双方盖章和签字确认。
11.2、因履行本合同而发出的所有通知、函件、资料,均以向本合同首页所列明的地址:(略)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公章):中国(略)政府招标采购人:(略)
地址:(略)
法定代理人:陶旅枫法定代理人:李学田
委托代理人:王奇异委托代理人:刘月雯
电话:(略)6电话:(略)
传真:(略)0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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