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前海宣明投资管理(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宣明合伙”)
(略)(以下称“
(略)”)等7户资产包进行处置,特发布此公告。
(略)等7户资产包包含债权7户,涉及本金174388.67万元及相应利息与其他权益,分布在
(略)房地产(商业,面积116.73㎡)。
截至基准日2021年8月31日,7户债权资产包(包括债权项下的担保权益)列明如下:
(略)
资产名称:
(略)
资产形态
资产所在地
币种
本金
(万元)
利息、罚息、孳生利息等(万元)
债权小计(万元)
担保和抵押情况
当前资产状况
1
(略)系列债权
债权
上海
人民币
73191.21
64425.96
137617.17
抵押+保证
开业
2
(略)系列债权
债权
上海
人民币
6779.06
5720.47
12499.53
抵押+保证
破产
3
(略)
债权
河南
人民币
72568.14
41935.66
114503.8
抵押+保证
注销
4
(略)
债权
河北
人民币
14394.36
19101.97
33496.33
抵押+保证
存续
5
(略)、
(略)
债权
上海
人民币
1119.6
2008.83
3128.43
质押+保证
吊销,未注销;存续
6
(略)
债权
河北
人民币
2423.16
3550.66
5973.82
保证
吊销,未注销
7
(略)
债权
河北
人民币
4000
6008.67
10008.67
保证
存续
合计
174388.67
144673.41
319062.08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方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方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的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如需了解有关本次资产包交易的详细情况,请与交易联系人:
(略)
本资产包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外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注册资本、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略)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方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邮件地址:
(略)
通讯地址:
(略)
邮编:310002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邮箱:
(略)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28日。
东方前海宣明投资管理(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1年9月28日
(略)
2021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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