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浙鼎峰磋商[2021]260号
二、项目名称: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户外图片、视频广告及杂志编辑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最终报价:57500(元)丽水市大帝广告有限公司浙江省丽水市市莲都区天宁工业区开发路24号办公大楼102室
2最终报价:80000(元)丽水市大家广告装饰有限公司丽水市莲都区花园新村8幢五单元205-1室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3杂志编辑服务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自然资源户外图片广告服务 自然资源户外图片广告服务全年在15处电子屏投放自然资源公益广告。1)在合作期间内,双方安排相对固定人员做好相关衔接工作。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及时、及早确定主题,提供素材,配合中标人做好采写、刊发工作。2)刊发的内容由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定,经双方审核后再刊登。合同签订至服务完成。本项目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验收。
2自然资源户外视频广告服务 自然资源户外视频广告服务在丽水市区金汇广场(播放半年)、万地广场大润发超市(播放半年)、中山街麦当劳(播放4个月)3处电子投放自然资源公益广告,每天不少于130次,每次15秒。1)在合作期间内,双方安排相对固定人员做好相关衔接工作。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及时、及早确定主题,提供素材,配合中标人做好采写、刊发工作。2)刊发的内容由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定,经双方审核后再刊登。合同签订至服务完成。本项目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毛慧敏,江建宁,朱志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标项1标和项2按壹仟伍佰元收取,标项3按贰仟元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丽水市北苑路19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略)
质疑联系人:陈伟
质疑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庆春街979号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应芳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略)
质疑联系人:林秋丽
质疑联系方式:
(略)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0号
传 真:
(略)
联系人:吴先生、叶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略)
2021年09月18日 2021年09月29日
附件信息:
评审结果确认.pdf
2.2M
规划成交人公告内容.doc
29.5K
评审结果确认.pdf
2.2M
声明函.doc
192.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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