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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4.05万吨塑料管道及配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所属地区:安徽 - 宣城 发布日期:2021-09-22
所属地区:安徽 - 宣城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审批项目
更新时间:2021/09/2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略)年产4.05万吨塑料管道及配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略)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科室:(略)(略)生态环境分局项目政务服务科
电话:(略)
地址:(略)
项目名称:(略)
建设地点:(略)
建设单位:(略)
环评单位:(略)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技改项目,选址(略)。主体工程:1#车间(双壁波纹管车间):技改后车间内增加PE造粒线1条、HDPE高速双壁波纹管生产线6条、PE波纹管共挤机11条并配套PE破碎机组1个等;可以年产PE双壁波纹管1.5万吨;4#车间(PVC管材车间):技改后车间内增加PVC排水管挤出生产线6条、PVC电工管挤出生产线7条配套有破碎机5台、油墨喷码机11台等;可年产1.25万吨PVC排水管和0.65万吨PVC电工管;6#车间(PVC管件车间):技改后车间内增加PVC造粒线1条、注塑机55台并配套管件生产所需模具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废水(略)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入(略)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入无量溪河,厂区污水排口执行(略)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污水处理厂排放废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中表1中一级A标准。
(2)废气
1#车间技改后新增加的1条PE造粒线、6条HDPE高速双壁波纹管生产线、11条PE波纹管共挤机产生有机废气经过集气罩分别收集后与集气罩收集的PE/PP双壁波纹管挤出废气合并通过已建的蜂窝活性炭+活性炭纤维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1);1#车间破碎粉尘通过破碎间密闭收集后,通过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2);4#车间内配料2F和3F配料粉尘、搅拌粉尘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3);4#(略)(略)通过破包机对粉尘进行密闭收集后,通过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粉尘通过1根15m排气筒进行排放(DA004/005);4#车间内新增13条PVC管材挤出产生废气和油墨喷码废气通过集气罩进行收集,收集后废气通过1套蜂窝活性炭+活性炭纤维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6);4#车间内合计6台破碎机,破碎机产生破碎粉尘通过独立的破碎间密闭负压收集,收集后粉尘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7);6#车间新增加的造粒、注塑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废气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8)。聚氯乙烯树脂加工废气以及喷印油墨废气排放参照执行(略)地方性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略))表1中排放限值以及表3中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聚乙烯树脂加工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5和表9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有机废气排放同时需要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略))附录A中的标准值。
(3)噪声
本项目新增设备合理布设,设置减振基座,管道采用柔性连接和减振措施等,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中3类声环境(略)对应排放限值。
(4)固体废弃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三类,一般固废包括项目生产时产生的不合格品、边角料、收集尘;危险废物包括: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设备运行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喷码产生的废油墨瓶、溶剂瓶。其中,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不合格产品、边角料返回破碎工段,收集尘外售,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设备运行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喷码产生的废油墨瓶、溶剂瓶属于危废,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略)
综合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的要求;选址于广德经济(略)(略)内,用地及产业定位符合经济(略)发展规划中要求,选址合理;建设内容及规模符合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范、政策要求,符合经济(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其审查意见,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生产过程中采用低污染的原辅材料,工艺和设备先进;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可行,项目污染物排放可实现最大程度地削减,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不会(略)域环境功能质量要求。只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从环境影响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可行。
有关部门意见:项目备案、环境影响审察表、项目建议书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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