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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采购招标网大数据中心

良庆区58所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视频监控与公安联网设备采购项目的质疑答复书

所属地区:广西 - 南宁 发布日期:2021-09-18
所属地区:广西 - 南宁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1/09/1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一、(略):NNZC2021-G1-080087-GXZF项目名称:(略)
质疑人:(略)
地址:(略)
法定代表人:兰云莺电话:(略)
(略)
(略)以直接递交方式:(略)
质疑事项1:视频存储主机
4.★支持缩略图回放功能,录像回放中,当鼠标在进度条上移动时,可自动显示该时间点附近的视频缩略图,支持设置存储条数,达到存储条数上限支持循环覆盖,日志存储数量可设置为30万、50万或100万条。
5.★支持录像打包时间1~280分钟可设置,WEB界面远程登录设备,≥30分钟无操作,设备自动退出登录,可设置远程访问IP地址:(略)
9.★支持即时回放功能,预览状态下可即时回放任一通道5~100分钟内的录像文件,支持自动维护功能,(略)自动维护流程,包括自检、重启、取流、录像、(略)运行。
10.★用户可以点击报警图标,查看报警详情列表,可在列表中快速查看报警关联的录像,当有新事件发生时计数自动累加,当用户查看后计数自动清零,支持在视频图像上叠加≥10行文字,每行可输入≥20个汉字。
质疑事项1的事实依据:经市场询问,大华、宇视、天地伟业都不满足以上参数,只有海康威视一家满足,有严重的指向性。
质疑事项1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略)
质疑事项1的相关请求:该评分要求项具有排他性、唯一性的评分条款,建议该评分要求予以删除。
针对质疑事项1答复:贵公司提出的质疑项缺乏相关材料证明进行支撑,不足以证明该技术参数具备唯一性,该技术参数并未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此项要求不存在明显排他性。综上,贵公司提交的质疑细项内容不符合事实情况,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该项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2:硬盘
2、▲(略):3.5英寸4TB128MSATA36Gb/s。3、▲(略)应用兼容性,所投品牌必须与视频存储主机同品牌,提供三年免费质保服务。
质疑事项2的事实依据:和主机品牌一致严重指向
质疑事项2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略)
质疑事项2的相关请求:该评分要求项具有排他性、唯一性的评分条款,建议该评分要求予以删除。
针对质疑事项2答复:要求硬盘与本(略)应用兼容性,经调查了解,国内视频存储主机和硬盘同品牌的有华为、海康威视、宇视、大华等厂家,该要求属采购人:(略)

质疑事项3:(略)软件
5.★支持数据权限控制功能,可对不同部门、班级管理人员分配不同的数据查看权限,支持隐私加密,对人名的第二位之后隐藏,平台支持配置是否开启此功能。
9.★支持根据用户使用习惯自定义配置快捷功能入口,支持首页投放大屏展示,支持最近≥6天每日的用户活跃数统计。
10.★支持对陌生人识别,人脸不在名单内时,系统自动报警,支持对重点人员识别,处于重点人员名单内的人脸出现时,系统自动报警。
11、▲根据项目规模和应用场景,采用分布式、负载均衡等技术,(略)自身规模的扩展,支持流媒体集群等。
17.▲(略)软件兼容性,本次采购的“(略)软件”(略)iSecureCenter-Education无缝对接,采购人:(略)
质疑事项3的事实依据:经市场询问,大华、宇视、天地伟业都不满足以上参数,只有海康威视一家满足,有严重的指向性。
质疑事项3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略)
质疑事项3的相关请求:该评分要求项具有排他性、唯一性的评分条款,建议该评分要求予以删除。
针对质疑事项3答复:贵公司提出的质疑第5、9、10、11项缺乏相关材料证明进行支撑,不足以证明该技术参数具备唯一性,该技术参数并未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此项要求不存在明显排他性。综上,贵公司提交的质疑细项内容不符合事实情况,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该项质疑不成立。
第17项有修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的《更正公告》。

质疑事项4:视频服务器
3、硬盘:2块600G10K2.5英寸SAS盘,最高可支持12块3.5寸(兼容2.5寸)热插拔SAS/SATA硬盘,可选支持2块后置2.5寸热插拔SAS/SATA硬盘,可选支持4块NVMEU.2热插拔硬盘。
4、支持1个M.2插槽,支持1个TF插槽。
6、PCIE扩展:最大可支持6个PCIE扩展插槽。
8、其他接口:1个千兆RJ-45管理接口,4个USB3.0接口,2个位于机箱后部,2个位于机箱前部,1个VGA口,位于机箱后部。
11.▲系统管理服务端软件:(略)(略)。提供全面的事使用开源软件件管理、性能监控、预警、报告和数据图表,要求提供(但不限于)以下功能。
(1)(略)监控功能:通过管理服务端实现监控windows系统、linux系统、UNIX(略)参数、网络接口、内存、CPU使用率、存储空间信息,并呈现出监控图表等,至少三种图表。在安装控制(略)络唤醒功能。(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公章)
(2)网络设备监控:软件提供通用协议实现自动分析windows系统、linux系统、UNIX(略)络设备的IP4和IP6(略)络拓扑图。(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公章)
(3)声音提醒警报功能:软件提供在软件监控端发现的警告、错误、提醒、主要、次要等事件发生时,使用报警声音功能并可以自定义声音。(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公章)
质疑事项4的事实依据:经市场询问,大华、宇视、天地伟业都不满足以上参数,只有海康威视一家满足,有严重的指向性。
质疑事项4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略)
质疑事项4的相关请求:该评分要求项具有排他性、唯一性的评分条款,建议该评分要求予以删除。
针对质疑事项4答复:贵公司提出的质疑项缺乏相关材料证明进行支撑,不足以证明该技术参数具备唯一性,该技术参数并未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此项要求不存在明显排他性。综上,贵公司提交的质疑细项内容不符合事实情况,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该项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5:商务分
(2)为保证设备的可靠性服务,投标人或所投的核心产品厂商获得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库(CNNVD)技术支撑单位:(略)
(3)为保证设备的可靠性服务,投标人或所投的核心产品厂商获得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安全工程类一级或以上)的,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略)
(4)为保证设备的可靠性服务,(略)络安全应急服务支撑单位:(略)
(5)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厂商具有省以上智能制造标准化工作先进奖证书的,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略)
(6)投标人或所投核心产品厂商同时具备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或以上)和国家级技术发明奖二等奖(或以上)的,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略)
(7)(略)软件产品厂商具备中国最具影响力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证书的;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略)
质疑事项5的事实依据:经市场询问,大华、宇视、天地伟业都不满足以上参数,只有海康威视一家满足,有严重的指向性。
质疑事项5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略)
质疑事项5的相关请求:去掉此条评分标准
针对质疑事项5答复:贵公司提出的质疑第(2)、(3)项缺乏相关材料证明进行支撑,不足以证明该评分项具备唯一性,该评分项并未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此项要求不存在明显排他性。综上,贵公司提交的质疑细项内容不符合事实情况,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该项质疑不成立。
第(4)~(7)项有修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的《更正公告》。

质疑事项6:项目实施方案分(满分15分)
二档(10分):(略)集成商证书的(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略)
三档(15分):且投标人或所投的核心产品厂商获得省级(或以上)管理创新示范企业证书、省级(或以上)信用管理示范企业证书的(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略)
质疑事项6的事实依据:经市场询问,大华、宇视、天地伟业都不满足以上参数,只有海康威视一家满足,有严重的指向性。
质疑事项6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略)
质疑事项6的相关请求:去掉此条评分标准
针对质疑事项6答复:贵公司提出的质疑第三档内容缺乏相关材料证明进行支撑,不足以证明该评分项具备唯一性,该评分项并未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此项要求不存在明显排他性。综上,贵公司提交的质疑细项内容不符合事实情况,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该项质疑不成立。
第二档内容有修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的《更正公告》。

质疑事项7:售后服务方案分(满分15分)
二档(10分):(略)服务交付能力评估一级资质(5星级)的(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略)
三档(15分):能提供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证书(不低于壹级)、工业信息安全应急服务支撑单位:(略)
质疑事项7的事实依据:经市场询问,大华、宇视、天地伟业都不满足以上参数,只有海康威视一家满足,有严重的指向性。
质疑事项7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略)
质疑事项7的相关请求:去掉此条评分标准
针对质疑事项7答复:贵公司提出的质疑第二档内容缺乏相关材料证明进行支撑,不足以证明该评分项具备唯一性,该评分项并未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此项要求不存在明显排他性。综上,贵公司提交的质疑细项内容不符合事实情况,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该项质疑不成立。
第三档内容有修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的《更正公告》。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函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略)财政局投诉。(略)的关心和支持!

(略)
2021年9月18日
四、采购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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