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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490弄9、10号(部分房屋-实际门牌号蒙自路488号)2.5年租赁权

所属地区:上海 - 上海 发布日期:2021-09-16
所属地区:上海 - 上海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1/09/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出租方承诺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略)经济类型国有独资企业(公司)/(略)国资监管机构(略)(区县)国资委监管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略)
多次付款要求《成交确认书》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出租方与承租方应签署《租赁合同》,并自行结算租金,租期内承租方以3个月为一个周期向出租方支付租金,并另行支付按第三年月租金计算的2个月租金作为押金。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且承租方付清交易服务费后,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可转为全部或部分押金,由上海联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的5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押金不足部分由出租方与承租方自行结算。
与出租相关其他条件1.本项目出租底价为2.5年租金总额,首年日租金底价为7.15元/平方米/天,首年月租金底价为1.9573万元,首年年租金底价为23.4876万元;第二年年租金底价为24.6636万元,租金增幅为5%;第三年年租金底价为25.8858万元,租金增幅为5%。承租方不得转租该物业。2.本标的物业管理费,(略)自行结算。3.本项目无免租期。4.租赁房屋仅作商业业态之用,并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略)各类地方性法规及文件,遵守物业管理人发布的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服从物业管理人的管理。5.意向承租方有意向承租本项目标的的,可在招租信息公告发布到期之前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登记承租意向,递交《承租申请书》。信息发布期满,出租方在收到《意向承租人资格反馈函》后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意向承租方进行资格确认,意向承租方须配合出租方对其进行尽职调查,包含但不限于按出租方要求递交符合业态的证明材料等。意向承租人在联交所通知缴纳保证金之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本项目交易保证金到联交所指定账户,意向承租方递交保证金即为意向承租方在《承租申请书》中对出租方作出充分知晓并认可本公告所披露的所有内容,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所有交易条件及附件内容,并以不低于出租底价承租本次标的的承诺的确认。意向承租方递交受让申请且通过资格确认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申请意向承租资格。6.如本项目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日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招租的方式:(略)
承租方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其他经济组织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是
交纳金额4.314300(万元)
交纳时间联交所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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