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城
(略)控规E-01和E-02地块部分用地位于
(略)老观
(略)袁家坪西部,东至栖凤谷佳
(略)西北一线,南至小溪河,西至澧源镇派出所,
(略)。
(略)于2019年4月签订的《
(略)袁家
(略)综合体项目投资开发协议书》,本地块为拟建
(略)袁家
(略)综合体项目的部分储备土地,总体交通、环
(略)位条件较好,具有较大的开发价值。但本地块涉
(略)县城
(略)控制性详细规划多个地块,包含行政办公、居住、道路、绿地等多种规划用地性质,容积率为1.5~2.0,不利于项目地块的整体开发利用。为适
(略)建设发展的需要,加
(略)化进程,积极有效盘活土地,
(略)报请修改本项目地块用地规划条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
(略)编制了《
(略)城
(略)控规E-01和E-02地块部分用地即
(略)袁家
(略)综合体项目(西部地块)用地规划条件变更论证报告及概念性规划方案》。现将该规划方案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地块建设用地面积为69046.613平方米,规划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兼容比例上限值为5%),容积率不大于3.0,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限高80米。停车位配建:住宅建筑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0.8个车位,商业建筑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0.8个车位。建筑离界:低、多层建筑和高层建筑主要朝向最小离界距离分别为6米、10米,低、多层建筑和高层建筑次要朝向最小离界距离分别为4米、8米。建筑退让:低、
(略)红线的最小距离为5米,
(略)红线的最小距离为8米。
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文体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社区服务用房配建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养老服务设施按服务设施用房的套内建筑面积不低于住宅总面积的2‰、室外老年人活动场所面积不低于住宅总面积的4‰配建;物业管理用房配建面积不少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二;环卫设施配建至少设置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的公厕和建筑面积80平方米的垃圾收集站(公厕和垃圾收集站联建时建筑面积不少于140平方米);教育设施配建一所12个保教班规模的幼儿园和一所24个教学班规模的小学(幼儿园和小学学校规划选址位置和具体配建标准另行审批)。其他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严格按照《张家界城乡规划技术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略)、
(略),
(略)红线。
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按法定程序进行公示。欢迎相关利害关系人提出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视为认同,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时间: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5月7日(为期15天)
公示地点:
(略)
受理电话:
(略)(略)
(略)站:
(略).cn/
附件:1.总平面图
2.鸟瞰图
(略)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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