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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次拍卖】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0号53车位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日期:2021-04-18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1/04/1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略)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将于2021年4月18日10时至2021年4月19日10时(延时除外)(略)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账户名:(略)破产管理人协会,(略)址:https://(略).html?vendorId=(略))。清算组现就有关拍卖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价格
(略)所有(略)53车位,建筑面积:7.2576平方米。
评估价:(略)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4月10日前与清算组联系。
二、咨询看样
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的工作日均可拨打(略)对标的物的有关情况进行咨询;有意者可自行看样,或与清算组沟通具体看样方式:(略)
三、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清算组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清算组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情况及拍卖前通知情况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略)业主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年4月10日前向清算组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清算组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人身份参与竞买。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品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清算组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标的需要披露的其他情况
1.本次拍卖的十套车位为分开拍卖,(略)统一管理,目前处于在用状态。
2.已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使用年限50年,从1995年3月24日起计。
3.经清算组向(略)”的字样。据此,清算组不排除本次销售车位属于人防工程的可能。
六、拍卖方式:(略)
拍卖采取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略)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清算组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卖方负担的)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2.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拍卖无效或向清算组、(略)破产管理人协会索偿。
3.特别提示:(略)的要求,(略)支付技术服务费,(略)页的提示。
八、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竞拍前竞买人的对应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相应额度见相关拍品页面)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品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相应额度,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标的物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尾款应于成交之时起3个工作日内由竞得者缴入清算组指定账户:(户名:(略);款项性质:53车位拍卖尾款”。
3.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成交款后7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等原件)到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略)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作为破产清算的费用等支出。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前述费用损失及差价的,清算组可向悔拍人追索。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九、风险提示
1.本次拍卖按标的物现状拍卖,标的物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其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清算组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3.(略)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已知的标的物属性、抵押、查封等情况已经公示,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风险。如果标的物本身存在权利瑕疵导致交易行为无法顺利完成的,仅无息退还买受人支付的全部价款的本金(价款包含保证金),清算组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自拍卖成交之日起,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等全部自然风险和法律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在交付标的物后,应缴纳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对竞价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限购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管理人或有关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负,清算组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应由买受人承担的费用。
6.因竞得者不予交纳相关税收、费用等缘故导致标的物无法过户过迟延过户或迟延过户等风险由竞得者自行承担。
7.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拍卖无效或向清算组、(略)破产管理人协会索偿。
十、其他事宜
1.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2.(略)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略)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清算组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3.本清算组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4.(略)的联系电话:(略)
5.依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真实身份信息。
6.(略)站,(略)拍的竞拍流程指引。
个人/企业参拍流程:https://(略).html
京东拍卖服务热线:(略)
7.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略)/(略)破产管理人协会。
8.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清算组咨询。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略)清算组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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