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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五洲商业广场发展有限公司投资人招募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 沈阳 发布日期:2021-04-17
所属地区:辽宁 - 沈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1/04/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略)投资人招募公告
2019年11月13日,(略)《民事裁定书》,(略)(以下简称“(略)”)破产案,并于2020年8月14日指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略)管理人。(略)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具备重整条件并且拟转为重整程序,(略)恢复营业,管理人特招募投资人。
一、公司基本情况
(略)成立于2003年5月15日,是以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屋出租、酒店经营管理为主营业务的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5790万元,(略)(略),董事长为陈水昌,现有参保职工9人。
(略)位于沈阳站商业圈,具有较高的商业投资价值,其持有的五洲商厦项目共分为三个部分:
(略)主体已出售,现为玖伍文化广场,(略)(略)负一层共有267户,(略)目前持有99户,返租145户。
(略)地址:(略)
(略)地址:(略)
二、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
1.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依法组建的联合体;
2.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足够的资金实力;
3.具备较强的企业管理能力以及丰富的商业地产开发、运营经验;
4.在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及重大未决诉讼等情形。
三、意向投资人报名材料
1.投资意向书(需附股东会决议);
2.公司简介(基本情况、主营业务、收购资金来源等);
3.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其他资质证书、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企业组织结构图等相关资料;
4.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最新一期的财务报表;
5.(略)投资的,须提交联合体成员及其相互间签订的投资协议,承担连带义务和责任的书面文件。
6.以往开发、经营商业地产的相关业绩证明。
四、意向投资人报名截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2月1日止。
说明:意向投资人必须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管理人报名并提交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
五、遴选投资人基本流程
1.报名截止日期前意向投资人已报名成功;
2.通过管理人资格审查和形式审查的意向投资人,(略)进行尽职调查。尽职调查前,意向投资人应当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并提交尽职调查工作计划,同时缴纳尽职调查保证金100万元,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的期限为一个月。(略)进行尽职调查的,(略)投资工作;
3.意向投资人在尽职调查完成后一个月内应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方案,同时应交纳投资保证金5000万元。管理人经评选与确定的投资人签署投资协议,(略)破产程序期间的权利义务,投资协议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生效。未能成为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退还投资保证金。
4.(略)重整计划草案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投资方已经缴纳的投资保证金自动转为重整计划执行所需资金的一部分,冲抵其根据重整计划规定应当提供的资金。
六、投资人评选
报名截止日后,管理人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法院监督下,(略)价值最大化,切实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为目标开展评审活动并最终确定合适的投资人。
七、管理人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注:本招募公告非要约文件,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公告人:(略)管理人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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