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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溪大道改造优化项目勘察设计

所属地区:广州 发布日期:2021-04-17
所属地区: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1/04/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龙溪大道改造优化项目勘察设计 公告简要 项目名称:龙溪大道改造优化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编号:JG(略)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 投标登记截止时间:2021年5月13日9时30分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保证金金额(万元):5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616.94 投标人资格条件:(略)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略)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略)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专业甲级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承担设计任务的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可与内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如与具备勘察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承担设计任务的香港企业,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注释]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略).cn/xxgk/wjtz/content/post_(略).html)确定。(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4)投标人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认证范围应包括道路检测相关内容),且在有效期内;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文件规定,如潜在投标人已更换或合并后取得以下资质的,则等同符合(略)(1)、(2)的资质要求:(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道路与公共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执行。(略)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略)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略)投标没有处于被广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略)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截止前组成,联合体单位不超过3家;其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不超过1家;承担勘察任务及检测任务的单位不超过2家,应以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文件规定,如联合体牵头人已更换或合并后取得以下资质的,则等同符合(略)的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道路与公共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2)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有执行本项目所承担工程的充足经验和能力,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书随投标申请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推荐并明确本项目联合体主办方,负责与业主、建设单位之间的联系;(5)联合体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6)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1.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道路或桥梁高级工程师资格或以上。2.投标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道路专业、桥梁专业、给排水专业、交通专业、绿化专业、工程造价专业、勘察专业)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以获得中级职称的时间算起)。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开标时间:2021年5月13日9时30分-2021年5月13日11时30分 开标地点:第06开标室(中心本部)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4月17日0时0分-2021年5月13日9时30分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1年5月13日9时0分-2021年5月13日9时30分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6开标室(中心本部)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招标人: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和建设局 招标代理:中投德创建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代理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略) 代理联系方式:(略)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 监督电话:(略)(公路)(略)(市政道路)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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