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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22号房产整体招租

所属地区:四川 - 成都 发布日期:2021-04-14
所属地区:四川 - 成都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1/04/1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略)房产整体招租
标的名称:(略)
项目编码:DSCQ2021E71C(略)-2挂牌价格:52元/平方米/月
价格说明:挂牌价格:52元/月/平方米首次挂牌公告期:20个工作日首次挂牌起始日期:(略)
是否联合出租:否挂牌截止日期:(略)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否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简介1、产权状况及实物现状:本次出租资产位(略)、办公、食堂。
本次出租范围为:第1层资料室及食堂用房,面积分别为559.44㎡、533.12㎡;2-6层办公用房,面积为4746.8㎡;故本次出租标的的总面积为5839.36平方米。详见《资产出租明细表》。扣除出租方已占用资料室面积约30㎡,实际出租面积约为5809.36㎡,最终以出租方实际出租面积为准。
(略)
(略)
房屋坐落
建成年代
建筑结构
规划用途
(略)
建筑面积(㎡)
1
成房权证监证字第(略)

(略)


框架
资料室
1
559.44
2
框架
食堂
1
533.12
3
框架
办公
2
1248.58
4
框架
办公
3
1340.28
5
框架
办公
4
775.38
6
框架
办公
5
691.28
7
框架
办公
6
691.28
合计
/
/
5839.36
2、本次出租资产权属完整,未设立抵押、典权、租赁等他项权利。
3、房产现有实际利用现状:空置。
4、周边情况介绍:出租资产位(略)线,公共交通便捷度优;周边附近分布有wowo便利店、红旗连锁等配套;置信丽都花园、檀香山花园等(略)域、成都幼师丽都实验幼儿园、(略)第十幼儿园、金苹果公学、中国光大银行以及大悦城等生活配套设施及商业、生活配套完备。
出租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967576R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略)
(略)四川(略)
住所/注册地址:(略)
注册资本(万元)100000.0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龙恩弟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业
经营规模中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其他部门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714246Y
(略)
批准文件类型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略)
批准日期(略)
(略)委员会会议纪要〔2021〕14号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52元/平方米/月
价格说明挂牌价格:52元/月/平方米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略)
2、租赁期间,承租方拖欠的租金、拖欠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水电气费等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及承租方应承担的违约金、损失赔偿、损害赔偿的,出租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或押金中扣除,承租方应于履约保证金或押金不足上述约定金额次日起10日内补足。
3、履约保证金及押金待租期到期后15个工作日内,无以下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出租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略)
(1)《租赁协议》终止或解除后,承租方按合同约定搬离。
(2)承租期满后,承租方无《租赁协议》约定违约情形。
(3)承租方已结清全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气费,以及其他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
(4)承租方已办理完毕租赁资产交接并取得出租方出具的书面交接证明。
(5)承租方与出租方确认双方租赁事宜已完结并签署权利义务终结确认书。
租金支付方式:(略)
租赁期限119个月(免租期3个月)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协议》。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租赁协议》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1、承租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良好的资信、融资渠道和支付能力;
2、承租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3、承租方不得擅自进行影响房屋结构安全性能的装修;
4、承租方不得设置影响房屋安全的设施设备;
5、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将租赁标的转租他人,不得将租赁标的物用于抵押等有损出租方利益的行为;
6、承租方对房屋的装修必须符合出租方和消防、规划等管理部门的要求。
7、承租方若需进行基础设施改扩建,必须将方案报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按要求报当地相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8、租赁期满后,在租赁标的物上或标(略)域内进行的投资(含空调、配电设施、(略)(略)、外墙立面、门窗等),除能自然搬移的物品除外,其余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方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略)
2、意向承租方还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次出租不允许联合体承租。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一、租金
1、起始租金:以承租人的中选报价作为起始租金。
2、租金递增情况:自签订《租赁协议》之日起,每3年为一个租金单价调整周期,下一周期的租金在上一周期租金标准基础上上涨5%。
3、本项目免租期为3个月
4、租金收缴办法:
(1)租金按季度(三个月)为一个周期支付。
(2)承租方应以银行转账方式:(略)
(3)本所在确认已收到应结算交易价款和转让方服务费,且下列条件成就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交易价款划转手续: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鉴证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划至甲方指定账户。
二、拟出租用途
1、用途:仅限于资料室、(略)、食堂。不得用于重污染、噪音大的娱乐经营、火锅店经营、工业类等经营项目,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性的违法经营活动。
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须提前了解相关行政许可的法规政策,对承租后拟使用用途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法规规定,是否能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做出自行评判。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若因无法办理行政许可导致弃标违约,应自行承担违约责任。
三、出租标的的交割与返还
1、《租赁协议》生效之日起,承租方在支付完首年首季度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之日及押金起10个工作日内,出租方与承租方按照《出租标的交割清单》双方交验签字或盖章后视为交割成功。
2、承租方须在租赁期满前3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联系出租标的返还及续租事宜。
四、其它事项
1.本次出租以标的现状出租,租赁期内出租方可继续使用资料室,出租方使用资料室期间的租金按资产实际出租面积进行计算。
2、意向出租方在报名前需自行实地踏勘出租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风险及瑕疵,并签订《出租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意向承租方凭《出租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参与报名。若意向承租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出租方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承租方成功承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3.本次出租涉及的交易服务费及相关税费由出租方与承租方按相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4、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出租方负责,移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物业、水、电、气费及其他费用等由承租人承担。
五、其他详见包括但不限于《(略)(略)房产整体出租方案》、《租赁协议》等资料。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万元)80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略):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支持转账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略)(略)(略)
保证金处置方式:(略)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略)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名称:(略)
租赁协议下载预览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略)络竞价
联系方式:(略)
交易机构项目咨询联系人:(略)
项目报名联系人:(略)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略)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略)(略))及第四产权((略)(略)上交易地址:(略)
(略)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参与交易,(略)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略)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略)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非本人账户划转保证金的,意向方应当提供本所认可的代付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略)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略)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略)
第十一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四条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五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略)
(一)(略)(略)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略)
(略)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略)查看通知消息。
(略)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六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略)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略)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七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八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略)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略)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略)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略)
第十九条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一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风险提示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略)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略)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略)(略)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3.(略)操作风险。(略)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略)(略)不兼容、(略)时间不符、(略)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略)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略)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略)络故障、非法入侵、(略)(略)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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