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2021年度水表采购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2021年度水表采购项目进行采购询价。
材料清单采购最高限价表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分项最高限价
综合单价(元)
推荐品牌
备注
1
旋翼式液封水表
DN15
只
200
45.05
1、三川
2、宁波
3、连利
含13%增值税、运费和装卸费
2
旋翼式液封水表
DN20
只
1000
52.70
3
旋翼式液封水表(无连接件)
DN15
只
200
37.68
4
旋翼式液封水表(无连接件)
DN20
只
1000
43.35
5
旋翼式液封水表
DN25
只
500
82.45
6
旋翼式液封水表
DN40
只
200
198.33
7
旋翼式液封水表
DN50
只
200
268.88
8
旋翼式液封水表
DN80
只
200
755.93
9
旋翼式液封水表
DN100
只
300
953.98
10
垂直螺翼式可拆水表
DN50
只
50
725.33
11
垂直螺翼式可拆水表
DN80
只
50
929.33
12
垂直螺翼式可拆水表
DN100
只
150
1062.50
13
垂直螺翼式可拆水表
DN150
只
50
2167.50
14
垂直螺翼式可拆水表
DN200
只
50
3754.17
15
表接头
DN15
付
1000
9.63
16
表接头
DN20
付
1000
15.02
17
表接头
DN25
付
50
27.77
18
表接头
DN40
付
50
55.25
19
表垫片
DN15
付
1000
0.20
20
表垫片
DN20
付
1000
0.21
21
表垫片
DN25
付
300
0.51
22
表垫片
DN40
付
300
0.68
投标最高总限价(元)
(略).5
注:1、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投标最高总限价的,则作无效标处理;
2、各投标人每项的分项综合单价报价与分项最高限价相比的下浮率必须一致,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本项目会多批次少量进货,报价时请充分考虑运输成本。
4、投标报价为固定价格,各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各类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计入报价,合同期内不作调整。
5、报价供应商如拟投产品不在推荐品牌之列的,报价品牌技术参数不得低于推荐的品牌,同时报价供应商应当在在2021年4月16日下午15点前向采购人提供拟投货物的技术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将组织进行评审,符合要求的将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将被视作无效报价。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营业执照必须具有本次招标内容相应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需具有包含同类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型式批准证书;
4、投标人需具有质量管理认证体系、环境管理认证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5、投标人有近三年与至少5家供水企业签订的与本项目产品相类似的单项合同金额50万以上的业绩(每个用户年业绩不低于50万人民币,以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表格填写报价,采取固定单价报价。
1)投标报价应是询价文件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投标单位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材料清单、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报价。
2)材料清单报价表中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投标人任何少报、漏报、错报所产生的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3)投标人在清单报价表中投报的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不作调整。
4)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产品的制作、运输、保险、装卸、配件、税金、现场安装技术指导、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即招标物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以及免保期内的服务费用等。
5)招标人设定了项目投标最高限价,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投标最高总限价的,则作无效标处理。
6)招标人将对第一中标候选人每项的分项综合单价报价与分项最高限价相比的下浮率进行核查,若发现与所报下浮率不一致,将作无效标处理。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2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
采购联系人:陆婧
联系电话:
(略)3
3、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质保承诺书(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
(4)投标人需具有包含同类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型式批准证书;
(5)投标人提供近三年与至少5家供水企业签订的与本项目产品相类似的单项合同金额50万以上的业绩证明(每个用户年业绩不低于50万人民币,以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6)投标人需提供质量管理认证体系、环境管理认证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7)报价表:报价表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按照附件三格式填写),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可附页说明。所有页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8)疫情防控承诺书(按照附件四格式填写).
注:(1)报价文件正、副本各一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为复印件),并在投标时提供上述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查验,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如涉及报价人名称变更、资质证书到期换证等情况,须提供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4、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2021年4月22日上午08:30—09:00送至启东市公共交易中心开标室4(市牡丹江中路1458号银洲国际金融中心5号楼二楼)并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地址:市牡丹江中路1458号银洲国际金融中心5号楼二楼。
5、报价保证金
(1)报价供应商必须交纳人民币 10000元的报价保证金(现金)。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将报价保证金交至采购单位工作人员手中。不递交本项目的保证金,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2)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单位所交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报价供应商用虚假资料获得成交资格,经查实取消成交资格,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要求撤销投标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报价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6)未成交的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退还(不计息)。
(7)被确定为成交的候选人,如成交无异议,报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返还(不计息)。
三、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质量合格,达到相关国标和行业标准。
2.供货周期要求:一年,供货商应根据采购人通知要求的时间、批次及时供货,不得影响供货进度。若因供货商原因造成供货延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将由供货商负责,每天损失按1000元/天计算。
3.服务地点: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
4.履约保证金: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汇入采购单位指定的财政专户),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10%,在供应商完成全部项目服务后一个月内由采购单位返还(履约期间不计息)。
四、技术规格、参数及其他要求:
下列标准所列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使用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
符合国家标准GB/T778(
(略))-2007的规定;符合国际标准ISO
(略)饮用冷水水表的规定。
符合建设行业标准CJ
(略)《饮用水冷水水表安全规则》。
符合国家JJG
(略)冷水水表检定规程
GB/T778.1—2007《封闭满管道中水流量的测量 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 第1部分:规范》
GB/T778.2—2007《封闭满管道中水流量的测量 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 第2部分:安装要求》
GB/T778.3—2007《封闭满管道中水流量的测量 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 第3部分:试验方法和试验设备》
GB4806.1—1994 《食品用橡胶制品卫生标准》
1、技术要求
1.1水表通用要求
(略)设计使用寿命:不低于6年。
(略)基本要求
(略)计量准确可靠;
(略)适应管网水质条件,经久耐用;
(略)结构简单,价格合理;
(略)流通能力大,水头损失小;
(略)始动流量值、最小流量值及分界流量精度满足2级要求;
(略)修理方便,容易调整,维修成本低;
(略)体积小重量轻,拆装方便;
(略)读数抄表准确方便。
(略)一般要求
(略)水表的示值误差限应符合下述规定:
①从最小流量(包括Q1)到分界流量(不包括Q2)的低区为±5%;
②从分界流量(包括Q2)到最大流量(包括Q4)的高区为±2%(温度超过30℃时则为±3%)。
(略)水表的重复性误差要求不超过水表允许误差的绝对值。
(略)水表上应标有厂标、流向箭头、公称口径、安装方式、制造年月和编号等标志,并附有产品使用说明书。水表分度的基本单位为m3。
(略)水表外观不应有明显缺陷。度盘上不应有擦伤、划痕、裂纹及其它影响读数的弊病。表玻璃不应有妨碍读数的缺陷。
(略)水表的计数器为指针式时,指针应顺时针方向转动,指针尖的宽度不应超过0.8mm,指针尖应能指在最短分度线范围内。
(略)水表的计数器为鼓轮式时,计数器的字轮、数字间距应均等,排列高低应一致,字形不得明显倾斜.在鼓轮上的数字字体高度应不小于4mm,且数字应向上移动。
(略)水表应具有误差调整装置且设置在水表内。采用外部调节的水表,表壳上调节孔旁应标有“+”、“-”符号,并应有可供封印的孔洞。
(略)水表的零件和连接件,不得采用有碍水质卫生的材料,且应有足够的强度.并能耐水和大气的腐蚀,或具有可靠的防腐层。
(略)水表应具有可供封印的洞孔。
(略)水表应能承受1.6倍最大允许工作压力,不少于1分钟的水压强度试验,并无渗漏现象。
(略)通用技术要求
(略)零件材料要求
①制造水表的材料应有足够的强度和耐用度,以满足水表的使用要求。
②水表上所有接触水的零部件和防护材料应采用通常被认为是无毒、无污染、无生物活性的材料制造,采用材料的卫生要求应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涂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卫法监发[2001]161号)中3.1的规定。
③机芯、叶轮等零部件所用聚甲醛树脂(POM)、工程塑料ABS等应使用知名品牌化学公司产品,严禁使用回用料。轴、轴套等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及硬度。
④表接头材质要求:锻造铅黄铜(ZCuZn40Pb2),符合GB/T1176标准;锻造铅黄铜(ZCuZn40Pb2),符合GB/T1176标准;
⑤表垫片材质要求:三元乙丙、天然橡胶
(略)压力损失≤0.063MPa。
(略)出厂说明书中应标明以下相关数据:水表规格、型号、计量等级、工作压力、制造标准、输送的介质、使用的条件、制造厂厂名、生产许可证、计量认证标志、出厂日期、主要技术参数(包括流量、示值参数、误差情况、外形尺寸及重量等)、出厂编号、连接接头的规格型号、安装方式要求、附件、“三包”原则等。
(略)出厂编号,按需方提供的表号连续打印,连续装箱,且每箱外有标识。
(略)通用水表的常用流量、分界流量、最小流量应满足下表要求
名称
公称通径
Q3/Q1
Q2/Q1
旋翼式液封水表
DN15
≥100
1.6
旋翼式液封水表
DN20
≥100
1.6
旋翼式液封水表
DN25
≥100
1.6
旋翼式液封水表
DN40
≥100
1.6
旋翼式液封水表
DN50
≥100
1.6
旋翼式液封水表
DN80
≥63
1.6
旋翼式液封水表
DN100
≥63
1.6
垂直螺翼式可拆水表
DN50
≥160
1.6
垂直螺翼式可拆水表
DN80
≥200
1.6
垂直螺翼式可拆水表
DN100
≥200
1.6
垂直螺翼式可拆水表
DN150
≥200
1.6
垂直螺翼式可拆水表
DN200
≥200
1.6
1.2水表的选择与安装
(略)压力损失
额定工作条件下的垂直螺翼式水表最大压力损失应不超过0.03MPa,其中包括作为水表部件的滤网。
(略)水表的材料和结构要求
(略)水表表壳材料应为球墨铸铁(代号为QT450-10),符合国家标准GB/T1348。
(略) 水表内外表面防护材料应为环氧树脂粉末,符合国家标准CJ
(略)。
(略)水表罩子材料应为铸造铅黄铜(代号为ZCuZn40Pb),符合国家标准GB/T1176。
(略) 水表叶轮主要材料应为高强度ABS工程塑料。
(略)水表壳材料应为球墨铸铁(代号为QT450-10)。
(略) 水表内所有接触水的零部件应采用通常认为是无毒、无污染、无生物活性的材料制造,符合国家标准CJ
(略)。
(略) 整体水表的制造材料应抗内、外部腐蚀。
(略) 水表的指示装置应采用透明窗保护,配备一个合适的表盖作为辅助保护。
(略)水表透明窗玻璃材料应为钢化玻璃,符合JB/T8480。
(略) 水表指示装置
(略)指示装置类型
模拟和数字组合式指示装置,数字的可见高度至少应为4mm,数字的可见宽度至少应为3mm(以提供的样品为准)。
(略)指示装置的颜色标志
立方米及其倍数用黑色显示。
1.3、包装与储存
(略)水表的包装
(略) 应符合JB/T15464《仪器仪表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和JB/T9329《仪器仪表运输,运输储存基本环境条件及实验方法》要求。
(略) 水表包装自出厂发货之日起,保护期限为一年。
(略) 每只水表装入一个包装箱内。
(略) 包装箱用聚丙烯塑料带进行捆扎,DN150及以上包装箱用铁皮带进行捆扎。
(略) 随机文件应有产品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
(略) 水表的储存
水表应存放在环境温度为(5-40)℃的环境中,且空气中不含腐蚀性介质的干燥场所。
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一周内签订合同,否则扣除履约保证金。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或履行采购合同的,将中标项目进行转包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其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将其不良行为报相关部门备案。
3、合同范本(格式见附件五)
六、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以有效报价中的最低报价者中标。(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七、付款方式:本次采购量为预估量,最终结算按每次实际采购量计,供货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买方通知并收到卖方的发票后30天内付款100%。
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4日
附件一:报价承诺书
报价承诺书
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
(报价单位全称)授权(姓 名)(职 务)为全权代表,参加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2021年度水表采购项目询价的有关活动,并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愿意按照报价文件的全部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内容及价格以报价文件为准)。
2.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询价公告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我方将按询价公告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如果我方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文件,报价保证金将不被贵方退还。
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同意贵方的评标办法。
6.我方的报价文件自开标后60天内有效。
7.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报价单位代表姓名: 职务:
报价单位代表手机:
报价单位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质保承诺书
质保承诺书
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
(报价供应商全称)授权(姓 名)(职 务)为全权代表,参
加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2021年度水表采购项目询价的有关活动,并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承诺对本项目所有货物提供全新正品,送货时所有货物的质保期确保在壹年(含)以上。同时我方确保做好售后服务。
2.你方有权对我方提供的货物进行市场监管和送样检测,如出现假冒伪劣产品,停止供货,对已供货物我方将无条件给予全套更新或退货,一切经济损失由我方自负。
3.在货物的有效期内,我方在接到用户单位电话通知后,将在12小时之内上门服务,并在18小时内负责解决问题。
4.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报价单位代表: 职务:
报价单位代表移动电话:
报价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报价表
报 价 表
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2021年度水表采购项目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投标单价(元)
合计(元)
备注
1
下浮率: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人民币大写: (小写: )
本报价表须机打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手填无效。
报价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四:疫情防控承诺书
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
为全力维护全体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本企业承诺:
1.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区)的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
2.企业员工身体健康无异常,无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
3.企业员工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在公司期间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护意识,全程戴好口罩,不摘下、不漏口鼻。
4.企业内一旦发现一例确诊或疑似病例,全企业立即关停,并配合做好密切接触人员的检查、医学观察等相关工作。
以上承诺,一定认真贯彻落实,如有违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企业(盖章):
承诺日期:
附件五:合同
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2021年度****采购项目
购买合同
采购方: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
供货方:
买卖双方依据中标通知书内容:采购方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采购方所需**与供货方 (以下简称供货方)签订货物供货合同。相关具体商务及技术条款如下:
一、商务条款
1.供货范围:
采购方订购的产品清单及价格如下: 单价:人民币元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备注
1
含13%增值税,含运费,含卸货费
2
3
4
合计
大写: (小写: )
备注:1、单价含13%增值税,含运费,含卸货费(详见合同价格条款)。
2、结算货款时以采购方实际购买数量和规格为准。
3、供货方式为少量多批次,根据实际要求发货。
4、如采购中碰到清单以外的同类型产品规格型号,可补充报价,价格须在合理市场价范围内,正常供货。
2.合同价格:
合同单价中,包含了所有产品的制作、运输至施工地点、上下力资的含税单价、税费、现场安装技术指导、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即招标物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以及免保期内的服务费用等;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卖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技术协议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卖方及时补上,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3.付款方式:非长期供货商按双方合同约定支付;其他按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财务规定的方式支付。每批次供货验收完毕后,采购方通知并收到供货方发票后30天内付款100%。
4.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 万元,合同签署的五个工作日内打到采购方指定账户。在供应商完成全部项目服务后一个月内由采购单位返还(履约期间不计息)
5.交货日期、地点:
合同交货期为接到采购方通知一周之内送货,以最后一批货物到达指定到货地点开箱验收后为准。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供货方负责货物运输,供货方发货后24小时内,应将该货物规格数量、运输方式及发货日期,以传真方式通知采购方,以便做好接货工作。
6.包装与运输:
6.1设备包装应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执行。由于包装不善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减少均由供货方承担;发货同时应附一份详细清单和质量合格证;
6.2供货方安排运输并承担全部运输费用和运输风险以及运输所导致的事故责任。
6.3卸货过程中造成的货物破损、安全责任事故等多种情况均由供货商承担所有责任与赔偿。
7.保险:货物本身及运输由供货方办理保险,其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8.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8.1质保期:自采购方正式正常运行之日起不少于 壹年(质保期及免费维保期在标书中注明)。
8.2质保期内,因供货方所供货物的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供货方在接采购方通知后12小时内,情况紧急时8小时内,派人员赶到采购方现场,免费排除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如供货方逾期不予答复和处理,则视为采购方上述要求已被接受。供货方应承担采购方自行补救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8.3质保期满后,出现故障时,供货方仍应按上述时限派人员赶到采购方现场,帮助排除故障、修复或更换零部件;其余按维保协议执行。
8.4供货方应提供货物的最低使用年限,在此期间内,不应发生非人为操作原因的重大故障,否则,采购方有权追溯供货方的责任。
9.违约责任:
9.1由于不可抗拒力的原因造成无法及时供货或足量供货,双方可协商解决。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无法履约不承担违约责任。
9.2在合同期内价格一律不得变动。因价格上涨供货方执意不发货,造成采购方的一切损失(含违约责任)由供货方全部承担,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9.3供货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及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时,供货方应承担单批采购标的额30%的违约金;若供货方不能按规定的时间供货,在采购方同意供货方延期交货时,供货方应向采购方付延期违约金,按每天单批采购标的额的5‰计收,直至顺延期限满时止。在供货期限内发生上述两次违约情况,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并解除本合同。
9.4供货方在货到现场时必须通知甲方,待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
9.5供货方不能交货或不能按标书要求满足采购方技术要求,供货方应双倍返还采购方支付的货款。同时采购方保留对供货方追究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0.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10.1合同生效后,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共同遵守,不得随意解除和变更。若确需解除或变更合同时,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15日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
10.2变更或解除合同,非采购方原因,所造成的损失由供货方负责。
二、技术条款
1.质量检验要求:材料全部到达现场后,供货方应按采购方安排的时间派人到现场进行检验。如供货方不能按时到达现场,又无函电通知时,采购方有权检验,并对缺件、质量损坏情况做出记录,供货方应认可并负责处理。
2.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
2.1供货方必须向采购方承诺技术后援支持。供货方必须合约期提供免费的技术支持,并对采购方人员进行培训。保修期满后供货方应继续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2.2供货方必须履行其投标书中的售后服务承诺。
三、合同生效及其它
1. 本合同有效期为2021年 月 日至2022年 月 日;合同经买卖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即行生效。
2.合同生效后,买卖双方都应严格履行合同,如出现问题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南通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补充协议”方式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招标文件、投标书和投标书附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5.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两份。
采购方(章):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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