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文档
(略)的委托,
(略)业务用房搬迁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投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略)
二、
(略):信财磋商采购-2021-13
三、项目预算金额:
(略).88元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采购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五、项目基本情况
5.1招标控制价:总控制价:
(略).88元
一包控制价:596008.40元
二包控制价:
(略).69元
三包控制价:420000.00元
四包控制价:
(略).79元
5.2磋商内容:本次采购共4个包(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
5.3质保期:一年
5.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5.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并通过招标人:
(略)
5.6项目地点:
(略)
5.7支付方式:
(略)
5.8包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四个包
一包:
(略)业务用房搬迁改造项目-新家具购置及利旧家具搬迁
二包:
(略)业务用房搬迁改造项目-
(略)搬迁及设备采购
三包:
(略)业务用房搬迁改造项目-购置电梯
四包:
(略)业务用房搬迁改造项目-
(略)装修采购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6.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或2020年度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开户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企业自证);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企业近六个月内(2020年6月1日以来)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近六个月内(2020年6月1日以来)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企业自证);
6.2三包
(1)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须具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如生产厂家已更新为新版资质,须提供符合以上要求的新版资质);
(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证书(如代理商已更新为新版资质,须提供符合以上要求的新版资质),并提供生产厂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加盖该生产厂家公章的扫描件)。
6.3四包
(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贰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机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
(略)
6.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
(略),不得同时投标;
6.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略).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略)(
(略).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
(略)页截图加盖单位:
(略)
6.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
(略)
7.1、时间:2021年2月26日00时00分至2021年3月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7.2、地点:
(略)
7.3、方式:
(略)
请投标企业下载招标文件后,
(略)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的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7.4、售价:0元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
8.1、时间:2021年3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8.2、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
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XYTF)
(略)的指定位置。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略)“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供应商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8.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
(略)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
(略)网站首页—
(略)—
(略)(略)操作手册。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
(略)
8.4、开标地点:
(略)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
(略)》和《
(略)(河南省·
(略))》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1年2月26日至2021年3月4日。
十、联系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联系人:
(略)
2.集中采购机构:
(略)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质疑电话:
(略)地址:
(略)
3.监督机构:
(略)财政局政府采购科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注:2021年2月25日22时57分公告作废,以此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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