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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城区城管局环卫车辆保险承保公司(标段编号:BQCG2020311-1)中标公示

所属地区:安徽 - 亳州 发布日期:2021-01-27
所属地区:安徽 - 亳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1/01/2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略)
BQCG(略)
二、项目名称:(略)
(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叁万叁仟捌佰肆拾壹元柒角捌分(¥233841.7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略)
服务范围: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杨清志、贾利祥、宋涛、丁侠、许运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略)
1.采购方式:(略)
2.公告发布期限:2020年12月29日
3.招标(采购)日期:2021年01月26日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略)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略)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0年02月8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略)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略)
(2)质疑项目的名称:(略)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1.(略)监督科:(略)
2.(略)(略)
3.(略)财政局纪监组:(略)


(五)中标(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1.单位:(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2021年01月27日
分项报价311.docx服务分项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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