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四川省遂宁市人民检察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移动办公办案平台支撑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移动办公办案平台支撑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XZBZ采单(2021)016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825-223496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四川省遂宁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圣泉路19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樊先生 0825-223496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国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0825-2818707
一、采购项目内容
四川省遂宁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移动办公办案平台支撑服务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四川省遂宁市人民检察院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移动办公办案平台支撑服务项目,项目预算27.588万元。现就此事项广泛征求意见。
本项目经专业人员论证,认为能够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的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申请事项及理由:拟申请为单一来源采购的采购方式。
理由:
由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牵头研发的“川检通”移动办公办案系统即将在全省进行部署,省检察院使用的“川检通”移动办公办案平台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提供,若遂宁市检察院使用其他运营商提供的平台支撑服务,涉及到不同运营商之间的维护成本,会增加数据交互的中间设备及软件对接,从而增加额外成本,造成财政资金浪费,还会影响系统平台的稳定性。因此,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采购项目实行单一来源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特申请此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拟定供应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遂宁分公司
地 址:遂宁市河东新区香林南路万达广场南侧400米(遂宁移动公司大楼)
本次采购项目,能够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的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圣泉路192号
邮编:629000
采购单位联系人:樊先生 联系电话:0825-2234962
采购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7.588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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