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略)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建设工程2标段渗滤液处理
设备采购及安装》异议回复及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
(略):HBTF-202009SZ-
(略))异议函作出以下回复,以及招标公告更正如下:
一、异议及回复
(1)项目要求提供在线监测设备,在线监测房是否已考虑设计,位置在哪里,其土建工程量是否应该含在工程量清单中?在线监测的指标是否有要求,能否列出?
回复:在线监测设备及其土建工程量不包含在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报价时自行考虑.
(2)清水界限为出水计量渠外1米,计量渠位置在哪里,其土建工程量是否应该含在工程量清单中?
回复:具体出水位置待厂家确定后深化出图。
(3)工艺深化设计时,是否可以调整设备的布局和一级AO的罐体相对位置?是否可以根据自身经验删除招文清单中的条款,或者增加新的条款,比如取消外置UF的污泥回流泵,增加内回流泵?
回复:工艺深化设计时,可以调整设备的布局和一级AO的罐体相对位置,不可以删除招文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厂家可根据自身的技术优势作局部调整,前提条件是必须达到表2标准。
(4)招文正文中调试期间的水电费与合同条款中相关内容矛盾,需要明确以哪个为准。
回复:以招标文件正文为准。
(5)投标须知中要求不允许偏离,那工艺深化设计,优化的内容评标是否算为偏离?
回复:招标人:
(略)
(6)进水水质图纸与招文正文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回复:进水水质以招文正文中的进水水质为准。
(7)罐子设备基础已含在工程量清单中,此部分不允许偏离,但是罐子属于设备清单内容,
(略)深化设计,如果调整罐子的尺寸,就会影响基础尺寸,此偏差如何解决?
回复:罐子设备基础及罐子尺寸,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工艺优势调整。
(8)试运行界定了中标人的责任范围(承担因为中标人造成的不达标事故),却没有说明界定的方法。因为本项目总工期90天,完成验收,验收的标准指的技术性能指标满足要求。
回复:文件已经界定,一年试运行期间由于中标人原因水质不达标并造成污染事故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9)设计说明中浓缩液池为1个,工艺流程图中浓缩液池为2个,平面布置图浓缩液池1、2标记的为同一个池子,请明确是否确认为1个浓缩液池,物料膜与NF系统共用?
回复:浓缩池1个,分2格,以图纸为准。
(10)土建图纸平面标高与剖面不一置,影响工程量校核,以哪个为准。
回复:以土建图纸平面标高为准。
(11)工程量清单的报价是否以定额软件形式计算?
回复:本项目报价由两部份组成,投标人须按招标人:
(略)
二、招标公告更正
(1)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第4条类似业绩要求更正为: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800万元、处理规模不低于80t/d且出水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略))表2标准的渗滤液处理业绩。
(2)招标公告第4.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1年02月07日09时0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
招标文件与之对应处均作变更,其他事项不变更。
特此公告
(略)城市管理执法局
(略)
2021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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