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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关于东营市东营区胜华路65号1幢2单元8号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山东 - 东营 发布日期:2021-01-11
所属地区:山东 - 东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1/01/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略)(略)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2月22日10时至2021年2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略)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略)(略)人民法院,(略)址:(略)),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拍卖对象(略),房屋建筑面积97.38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略)(房改);登记时间:1997年03月19日;共有情况:单独所有;房屋用途:住宅;总层数:5层;所在层:4层;房屋建筑面积:97.38平方米;建筑结构:砖混。
拍卖对象所(略)道内卫生状况一般。
拍卖对象位于(略)购物广场、振华商厦、超市、餐饮等生活配套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
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800元
贷款咨询电话:(略)(请于标的拍卖前3个工作日咨询办理)
二、咨询、展示标的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略)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参与竞拍者视为对拍卖对象全部信息已明确。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按照法律规定双方各自承担,具体金额等信息请竞买人拍卖前至相关单位:(略)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2月9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略)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1年3月4日17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2021)鲁0502执恢8号拍卖余款”。
户名:(略)(略)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
(略)(略)(略)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营(略)支行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略)上充值银行。(略)查询,网址:
https://(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信息。
十四、可贷款拍品的贷款须知:
(1)对于是否可对拍品进行拍卖贷款事宜,竞买人需在开拍前三个工作日拨打山东司辅咨询电话进行拍卖贷款服务咨询。竞买人拍卖贷款服务的行为,系其与银行双方的金融借款行为,与本院无关,由此引起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2)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必须依照《拍卖公告》的要求在相关期限内付清余款。
(3)因竞买人未及时提交贷款申请、授信资料等致使银行无法依约按时完成审核或者经审核后不同意发放贷款的,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均应按照《拍卖公告》确定的交款期限全额支付拍卖价款,否则应承担未能按时交款而导致流拍的法律后果。
(4)竞买人如有申请拍卖贷款服务的,具体操作及应承担的风险与法院无关,贷款审核是否通过以银行答复为准。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略)
山东司辅电话:(略)/(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略)(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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