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购置疫情防控用消杀物资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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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DZFCG202017
项目名称:****市********应急管理局购置疫情防控用消杀物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复合双链季铵盐消毒液1000瓶、酒精3000瓶、消毒免洗消毒液1000瓶、泡腾消毒片500瓶。详细参数见附件1。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采购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到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项目的需求,有能力提供相应的设备和服务。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2 月 0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0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公司( ****市********号网点)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2月 23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公司一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报名为现场报名,地址:********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采购人:********
地址:********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04*******98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辽*******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13*******00
邮箱地址:********
开户行:中*******公司辽****市********建设支行
账户名称:辽*******公司
账号:21*******4080*******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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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属客服:陈 莉 |
电话:18156015177 | |
微信:181560151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