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君康联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顺义新城第11街区11-0813(东南部)地块项目重新核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2018规[顺]建字0016号、2018规土[顺]建字0022号、2018规土[顺]建字0073号、)《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京地出[合]字〔2013〕第0003号)、《不动产权证书》(京〔2016〕顺义区不动产权第
0000090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君康联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继续开发建设顺义新城第11街区11-
0813(东南部)地块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顺义区顺义新城第11街区。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建设用地33807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 172075 平方米(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办公、酒店及设备
用房。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 148009 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北京君康联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筹
措解决。
五、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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