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交货期
1. 项目名称:怒江州公安局越野车采购项目
2. 项目内容及数量:越野车(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文件所列内容及要求)。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
4. 预算价:500000.00元整(大写:伍拾万元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本次采购的事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本次采购须符合的其它条件:
1.供应商所供设备须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认证、产品检验检测合格;涉及国家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须提供强制性认证,产品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安全技术通用要求;
2.供应商所供的所有产品(包括配件)必须为车辆生产厂原厂生产的原装正品,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技术参数;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方式
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
A、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 6 月 24 日至2019年 6 月 27日 18:00 时前报名。
标准GB/TCC9002企业信用评估标准评定为A级及以上信用企业。信用评定专线:13167307007 黄老师
报名渠道:需登记备案
招标文件获取:需登记备案
备案流程请联系人下方联系人进行登记备
联系人: 刘娟
手机:17718353603
邮箱:1094295071@qq.com
(电话咨询请说明找 刘娟)
温馨提示:本项目必须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投标人信誉要求:良好的企业信誉及持有A级企业信用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