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审批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电子邮件:
(略)@126.com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略)
项目名称:
(略)
建设地点:
(略)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建服饰生产项目
(略)
(略)
(略)
年生产服饰2万件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
(略)排至
(略)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本项目复合产生的有机废气由上方的集气罩收集后,再经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通过排风管道引至车间顶部1#15米高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以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
噪声:项目方拟选用低噪音、振动小的设备,从源头上对噪声源进行控制;合理布局生产车间;通过隔声、减振后,生产噪声不会对敏感目标产生影响,厂界噪声能达标排放。
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卫生填埋;废边角料为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废包装桶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
(略)
2
新建商标条生产项目
(略)南村坝村
(略)
(略)
年生产商标条300万件
废水:本项目冷却循环水定期添加不外排,
(略)处理。
废气:本项目注塑、挤出工序产生废气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光催化氧化设备处理,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裁切、雕刻、抛光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各设备自带的除尘装置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以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
噪声:项目方拟选用低噪音、振动小的设备,从源头上对噪声源进行控制;通过隔声、减振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生产噪声不会对敏感目标产生影响,厂界噪声能达标排放。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废收集后综合利用。固废实现“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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