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略)行政审批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受理信息。
2、受理信息公示时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自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邮箱:
(略)
邮箱:
(略)
信函请寄至:
(略),天津
(略)行政审批局收(邮编:300384)。请在信封上注明:
(略)外科敷料及医用护肤品生产线项目的意见。
4、信息公开后,我局将要求行政许可申请人明确对各方意见予以采纳或不采纳的处理意见,并决定是否对环评文件进行相对修改。
5、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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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略)
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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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示时间
(略)外科敷料及医用护肤品生产线项目.pdf
天津滨海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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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19日至201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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