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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物投资-竞争性磋商-GT2019-SH047-零星维修供应商库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 发布日期:2019-03-23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零星维修供应商库,2家其他详见磋商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一)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二)供应商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取消本文件有关对联合体的所有要求。4、(一)若磋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磋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可不提供授权书。(二)供应商应提供磋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并在磋商时提供身份证原件核查。5、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search/cr/)获取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出后的任意一天。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中存在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联合体成员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重大违法记录)。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4月02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3月22日 18:20 至 2019年03月2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只接受供应商库中备案通过的供应商报名,未备案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备案手续参与投标。

项目报名咨询,请与项目联系人进行沟通。

项目报名负责人:周杨洋

项目咨询电话:18500372841

项目咨询QQ:2167537192

邮箱:216753719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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