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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最大火电厂陷造价纠纷

点击次数:20112 发布日期:1970-01-01 08:00:00
 作为塔吉克斯坦最大的火电厂,杜尚别2号火电站一期项目如今陷入工程造价纠纷。

  特变电工19日发布的涉诉公告显示,杜尚别2号火电站一期项目承包方中国电建集团旗下的河南第一火电建设公司(以下简称河南火建)以“合同不符合固定总价合同”“变更、赶工事项及合同外增加项目等情形”为由将特变电工告上法院,要求其支付约2.86亿元欠付工程款及其利息,而河南火建最新提出的工程造价与合同价款相差超过3亿元。

  近年来特变电工海外业务扩张不断加速,而提及其在中亚的投资,杜尚别2号火电站可谓其“代表作”。据媒体报道,2014年9月,杜尚别2号热电厂一期竣工点火暨二期开工奠基仪式举行,该电厂被评价为“中塔务实合作的标志性项目”。

  在竣工一年多后,作为杜尚别2号热电厂一期项目的发包人,特变电工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应诉通知书,新疆高院已受理河南火建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起诉公司的案件。

  2012年9月,特变电工与河南火建签订该工程PC总承包合同,按6.39 亿元作为总投资的最高限额由承包方进行控制。而特变电工披露的案件基本情况显示,经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审核的结算报告载明,该项目PC总承包工程结算价款为9.58亿元(含2014年1月双方确定的新增部分1981万元)。

  河南火建认为,合同不符合固定总价合同要求,施工过程中产生了塔国材料使用限制、运输费增加等变更事项、赶工事项及合同外增加项目等情形,导致工程造价高于国内同类项目,要求依法判令特变电工支付欠付工程款2.71亿元,及相应期限利息1511万元。

  特变电工方面则表示,公司认为该合同是固定总价合同,除合同约定原因,承包方不应增加合同总价款。而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若特变电工胜诉,则诉讼对本期或后期利润不产生影响;若特变电工败诉,将会增加该项目建设成本,给公司带来损失。

  据了解,特变电工在塔国不只火电厂项目陷入造价纠纷,与电厂同期启动的金矿项目进展也并不顺利。特变电工2015半年报显示,虽然杜尚别2号火电站一期已按期竣工,但杜尚别金矿项目投资进度仅17.77%,投入0元。